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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价格支持制度是政府按照农产品价格维持法案把农产品价格维持在一定水平上,如果农产品市场中农产品价格高于这一价格,政府抛出农产品,压低农产品价格;低于这一价格,政府收购农产品,提高农产品的价格。
在萧条时期,农产品价格下跌,政府收购剩余农产品,就会增加农场主的收入,维持他们既定的收入与消费水平。在膨胀时期,农产品价格上升,政府抛出农产品,既可以抑制农场主收入与消费的增加,又可以稳定农产品价格,防止通货膨胀。
西方经济学家特别强调,这些财政政策的内在稳定器作用是十分有限的,它只能配合需求管理来稳定经济,而本身并不足以稳定经济。在萧条时期,它们只能缓和经济衰退的程度,而不能改变经济衰退的总趋势;在膨胀时期,它们只能抑制过分的高涨,缓和通货膨胀的程度,而不能改变通货膨胀的总趋势。
因此,仅仅依靠某些财政政策的内在稳定器作用是不行的,必须采用更加有力的财政政策措施。在经济萧条时,采用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可以增加政府支出、降低税率等。在经济膨胀时,实行紧缩性的财政政策,可以减少政府支出、提高税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