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贴现(Redis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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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又称“重贴现”是商业银行以未到期的合格票据再向中央银行贴现。
对中央银行而言,再贴现是买进票据,让渡资金;
对商业银行而言,再贴现是卖出票据,获得资金。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项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提高或降低再贴现率来影响金融机构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成本,从而影响货币供应量和其它经济变量。
再贴现业务是中央银行调节市场银根松紧及货币供应量的重要手段。再贴现是中央银行使用最为悠久的货币政策工具,最早可以追溯到18-19世纪国际和地区间的票据交易。商业银行将商业票据低于票面价值地卖给中央银行就是再贴现。再贴现的原始动机为保障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后来,逐渐发展演变成决定和调节利率的主要手段。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
商业银行持未到期的汇票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时,应根据汇票填制一式五联再贴现凭证(格式由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比照贴现凭证确定),在第一联上按照规定签章后,连同汇票一并交人民银行。
人民银行计划资金部门接到汇票和再贴现凭证后,按照有关规定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审查。符合条件的,在再贴现凭证“银行审批”栏签注“同意”字样,并由有关人员签章后送交会计部门。
会计部门接到作成转让背书的汇票和再贴现凭证后,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审查无误,再贴现凭证的填写与汇票核对相符,其余手续比照三、(一)的手续处理。其分录是:
(借)再贴现科目 ××银行汇票户
(贷)××银行存款
(贷)利息收入科目 ××利息收入户
商业银行收到人民银行交给的再贴现收帐通知后,应填制二联特种转帐借方凭证,一联特种转帐贷方凭证,收帐通知作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借方凭证的附件。其分录是: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借)利息支出科目 ××利息支出户
(贷)贴现科目 汇票户或汇票转贴现户
(二)再贴现到期收回的处理手续
再贴现银行作为持票人向付款人收取票款,可比照三、(二)的手续处理。
(三)再贴现到期未收回的处理手续
再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银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后,追索票款时,可从再贴现申请银行帐户收取,并将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交给再贴现申请银行。
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收取的利率称为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公布,中央银行通过变更再贴现率,能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中央银行的贴现政策与改变法定准备率、公开市场操作一起,成为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传统的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提高贴现率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借款的成本就会增加,商业银行便减少向中央银行的借款,从而对客户的贷款亦相应减少。当中央银行降低贴现率时,情况则相反。另外,贴现率的升降,亦影响市场利率的升降,从而影响信用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