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改革(Public Administration Re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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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改革是指政府为了适应变化了的公共行政环境而实施的公共行政发 展时所采用的途径和步骤,是政府有意识地对公共行政从结构、功能、过程到行为方式诸方面进行变革的活动。
(一)系统协调原则
原因:公共行政发展要求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应该与公共行政体制改革整体推进,协调发展。因为这三种改革之间存在较大程度的相关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任何一项严重滞后,都会影响公共行政改革的进程。可以保证公共行政改革的稳步发展。
(二)法制化原则
原因:个人意志的增多容易左右改革的进程,为了限制由于个人意志带来的随意性,必须坚持依法改革。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领导人的意志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随意性,同时也有利于公共行政改革的长期坚持和稳步发展,更有利于用法律的形式巩固改革的成果。
(三)科学化原则
原因:由于利益相关程度较高的原因,公共行政体制内部工作人员制定的改革方案往往或多或少的带有对自己有利的价值取向。从改革的全局利益考虑,这种做法或多或少的对公共行政改革的走向产生一定影响。有利于是公共行政改革更加可行和科学。
新公共管理之起源在于M.Thatcher在1979年之改革。全球化运动主要有二个阶段:第一,起源于1980年代,政府关注于经济自由化与国营企业民营 化;第二,在1990年代开始,比较少关注民营化,但是将焦点放在国家功能(function)的行政改革。D.Kettl定义这两个阶段为西敏寺的改革 (Westminster-style reform),来自于“纽西兰与英国政府的努力”以及“美国式的再造”(American-style reinvention)(Kettl,1999;see Kamarck,2000)。在Kamarck(2000)的全球化公共行政的改革调查中,全球123个国家因应全球化之经济效率、民主化、信息以及绩效要求,进行之行政改革运动情况分述如下:
25%国家至少两个或更多的改革运动,例如:在美国里根政府所设的葛雷斯委员会(Grace Commission)关注于政府管理的赤字问题,以及1993年Cliton政府之国家绩效评估(National Performance Review,NPR)。
40%世界上最大的国家至少有一个改革运动,15%的国家有公共管理的改革,但是并没有国家层级的改革,例如德国并不如欧洲其他国家,其出现了「行政革新的延期实现」(reform moratovium),但在地方政府层级,确有史拜尔质量竞争奖(Speyer Quality Competition Award)所导引出的「新领航模式」(new steeving model)之地方政府再造。
全球公共行政改革运动的源起:
由全球化的观点分析,公共行政改革主要受到四个因素的影响:第一,全球化经济的竞争(global economic competition);第二,民主化(democratization);第三,信息革命(information revolution);第四,绩效匮乏(the performance deficit)。
第一,全球化经济的竞争:全球化经济的竞争主要在于降低财政赤字,解决经济危机,例如纽西兰工业政府及加拿大政府改革。
第二,民主化:南非的种族主义的结束促使政府科层体制的改革,分权(decentralization)成为重要的行政改革措施。又如1989年波兰之团结工联(the Solidarity movement)所导引的地方分权运动。其他如匈牙利、捷克以及中南美、巴西及智利均是此类行政改革之例。
第三,信息革命:最明显的是信息革命使得国家得以分享政治词汇(rhetoric)与改革运动的实况(reality),例如OECD国家分享其网站 www.oecd.puma.org,相互了解相互的改革进展,则为一例。同时,公部门与私部门间之信息交流,亦刺激了政府改革绩效的需求。
第四,绩效匮乏:感受到政府绩效不足的趋力(driven)影响,因为施政绩效不足是最容易被观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