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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合同是指经济行政机关为了实现经济行政管理目标,与经济行政相对人就满足社会上大多数人需要所经营的各类事业的管理达成协议。
公共事业管理合同的目的实现公共事业管理目标,即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现代社会公共事业日益发展,公共事业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已深入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邮电、交通、社会救济、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对公共事业的管理已成为政府管理的重要内容。
公共事业管理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合同标的都是公共事业及相关事项;
二是合同的目的始终是围绕着公共利益;
四是合同缔结方式多样,包括招标与直接磋商。
经济行政机关对公共事业采用合同化管理,既能减轻纳税人税负,又能促进公共事业发展。
公共事业管理合同的缔结方式主要有招标投标方式、邀请发价方式、拍卖方式和直接磋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