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超市(information supermar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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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超市是信息服务业中由综合信息服务,有偿信息服务专业网垂直服务,专业综合服务和各类咨询服务构成的信息内容服务业务。信息超市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通讯手段高速发展和信息价值日益重要的结果。
初期的信息超市在20世纪9O年代初期可以说源自信息台,主要借助语音方式,辅助人工。操作模式是由信息台安排人员采集市民生活密切相关信息,通过加工采集制作,加载到网络设备中。送到有需求的用户。1991年深圳的股票信息查询由电信168信息台推出后,异常火爆。显示出旺盛的需求市场。这种以信息台借助网络手段发布信息是信息超市的雏形:进入到1995年,信息超市进入第二阶段,互联网在中国正式商用化,网上的信息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互联网几乎成为信息网的代名词,人们日益习惯于用互联网获取各类信息。此阶段信息量大,更新速度快,但此时的信息产品在网络超市中是免费提供的。没有很好的赢利模式;进入到2001年信息超市第三阶段,中国移动梦网的推出。信息超市进入春天。许多网络公司透过出售信息产品获得高额回报,涌现出许多快速至富的传奇人物,如网易的丁磊、盛大的陈天桥、腾讯的马化腾等等。此阶段的信息超市不仅以互联网的方式存在,还以手机、电视等媒体存在;第四阶段信息超市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未来的信息超市将基于3G基础上的多媒体多渠道的方式存在。IPTV以及移动手机域名等,将大大推动信息超市的快速发展。
信息超市产品是以信息需求者为对象、以特征信息为载体以特殊信息服务为手段的各类信息产品.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是以特殊信息为特征的信息内容如游戏、歌曲、人工聊天等娱乐信息。这类产品的特点是动态的,服务方式简单,结算方式清晰。
另一类是以服务为特色。信息内容是免费的,如各类政府公开信息。各行业产生的信息以及书刊杂志电视信息内容,这类产品必须用服务来包装.并由信息经纪人提供各类服务。这类产品在超市中大量存在.也是超市的主流VlP产品。
信息超市的赢利模式就是: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和平台能力按成功交易后,各类不同的信息数据记录及与客户间约定的收费模式收取各种信息交易费用的模式。信息超市的赢利模式是建立信息超市最重要的核心工作。信息超市能否赢利关系到信息超市能否生存和健康发展。信息超市赢利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信息内容收费(2)服务功能收费(3)语音服务收费(4)短信收费(5)电子商务(6)网络接A(7)网络加盟(8)超市广告。
信息超市的赢利模式除以上几种外,还有一个特别庞大的合作群体,即各个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sp)。但是由于SP内容提供的不规范,以及垃圾信息的泛滥,运营商正在大力提高SP的准入门槛,中小服务商越来越难取得相关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