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钧(1942-2016)——前国务院参事室特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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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钧,1942年5月9日出生,江苏南通人,蒙古族,任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国务院参事室特派研究员、中国(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中国民生研究院高级顾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顾问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件运输分会高级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国际发展协会名誉会长、中国劳动学会顾问、北京大学中国软实力课题组终身顾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副主席。合著有《子夜笔耕》。
1966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历任人民日报社记者、编辑、组长、部主任、编辑委员、秘书长、副总编兼秘书长、副总编辑兼华东分社社长;
1996年1月调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1981年加入世界语之友会;
1998年起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第十届全国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报纸行业经营管理协会会长。现任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品牌中国产业联盟副主席、中国民生研究院高级顾问等。;
2016年5月31日凌晨在北京因病去世,享年74岁。
1996年1月,保育钧调任全国工商联合会副主席。并于1998年担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
在任期间,保育钧三次为全国工商联起草要求修改宪法、保护私有财产的提案。认为应当对宪法第13条中关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等含糊表达进行修改,明确提出“公有财产”与“私有财产”一体保护。
前两次均无果,2002年他第三次提出“私产入宪”,并通过全国政协向中央写出三条建议案。2004年全国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通过此提案,“保护合法私有财产,尊重并保障人权”明确载入宪法。
保育钧彼时身兼数职,为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等。
保育钧民营企业争取权利,支持法治化和市场经济。他曾说,“公民社会正在取代臣民社会,经济民营促进政治民主”;“为民企鼓与呼,是一辈子都放不下的事”;“中国企业应彻底民营化!”
保育钧敢怒敢言,被称为‘大炮’。在公开的报道中,保育钧对民营企业主多次给予声援。包括曾引发巨大争议的“吴英案”[2]。
多年来,保育钧一直希望从制度方面对民营企业进行保护。
1996年,保育钧迎来了生命中的一大转折。刚到工商联的时候,有好心的朋友对他说,工商联是个“是非之地”,左边一道坎,右边一个坑,稍不小心,就会掉进坑里或被坎儿绊倒。他的意思是,工商联处于姓社姓资的是非中心,提醒他说话要小心,不要惹事生非,授人以柄。也有朋友点拨他:“能模糊就尽可能模糊,千万不能太较真儿。”1996年,非公有制经济还是一个敏感话题,全国工商联因为被看作是非公经济代言人,也处于漩涡中心。一向以性格直率闻名,又以性格直率而颇多波折的保育钧这次会听朋友的劝告吗?[3]
2002年,当他离开工商联的时候,他以一本《呼唤理解》回答了朋友的劝告。在这本书的序言中,他说,是非之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讲是非,搬弄是非。“当大是大非的问题摆到了我们面前的时候,你不由自主地要辩一辩是非曲直,呼唤更多的人们理解民营企业。”[2]
1998年3月,保育钧以全国工商联的名义向全国政协提案,明确提出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一起保护[2]。
2002年3月,保育钧以《健全财产法律制度,加强私有财产保护》为题,作为工商联团体提案,再次向全国政协提交,明确建议"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非法侵占或者破坏个人私有财产。[2]"
2004年,全国人大通过宪法修正案,保护合法私有财产。
2015年3月的博鳌论坛上,“新常态”正是热词。“新常态‘新’在哪里,过去是政府投资为主,将来市场资源配置将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保育钧发言时说,“这些年来我们什么时候市场做过主?都是当官的作主、政府投资为主。”国企改革从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保育钧说,“现在还非常困难,我觉得中国症结之一就是国有制改革严重拖后腿。”并说“政府垄断权力太多逼民企行贿,就是逼良为娼”。他声如洪钟地说,“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哪一个国有企业可以垄断的,这件事我再大声疾呼一下。”
说到房地产,保育钧也开炮说:“房地产政府每调控一次房价就涨一次,就是这样……闲不住的手,总觉得比市场要高明,房地产本来有房地产的规律,我们要让规律服从政府的意志,这不可能。[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