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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格检查是指医护人员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或借助于简单的检查工具(如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叩诊锤等),对被检者的身体进行检查,以了解其健康状态和病情的一种基本方法,是客观评估被检者身体状况的方法[1]。多数疾病可以通过体格检查再结合病史提出临床诊断。基本检查方法有五种,即:视诊、触诊、叩诊、听诊、嗅诊[2]。
(一)视诊
视诊主要用于进行一般情况(包括年龄、性别、发育、营养状态、意识状态、面容、体位、步态、姿势等)、皮肤、黏膜病变等的检查。在全身各个部位也有相应的视诊检查内容。
(二)触诊
触诊即检查者采用一定的手法对被检查者进行触摸检查。手指尖和掌面感觉敏锐,检查时常常使用这些部位进行触诊。根据检查手法的不同触诊分为感觉触诊法、浅部触诊法和深部触诊法。
(1)感觉触诊法。通过手掌感触被检查者出现的体表震动,如语音震颤、胸膜摩擦感、心尖搏动、震颤等。
(2)浅部触诊法。检查者在被检查者体表通过手指柔和的滑动或轻轻地按压进行触摸和感知。适用于浅表组织和病变的检查,如淋巴结、浅表软组织或血管、关节等检查。
(3)深部触诊法。深部触诊法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滑动触诊法:主要用于检查肠管和包块。检查者右手四指并拢,嘱被检查者呼气的同时逐渐向深部按压,触及包块或脏器后用手带动皮肤在其上滑动触摸。如为肠管,应做垂直于长轴的滑动触诊。
②冲击触诊法:在大量腹水时,触诊肝、脾、包块等需要冲击触诊。右手四指并拢,垂直放在检查部位,用指腹迅速冲击腹壁(指腹不离开腹壁)以感知腹腔内的器官或包块。
③深压触诊法:用于确定深部压痛点。用示指和中指两指并拢,垂直慢慢向深部施压.确定局限性压痛的部位。用于检查麦氏点等部位的压痛。
④双手触诊法:右手置于检查部位.左手置于被检查脏器的后面,向右手方向推压。该法常用于肝、脾等腹腔脏器或中午的触诊。
(三)叩诊
叩诊包括直接叩诊法和间接叩诊法,后者更为常用。
(1)直接叩诊法。当病变范围广泛时可右手四指并拢,用指腹直接拍击检查,即为直接叩诊法。直接叩诊法常用于气胸和中大量胸腔积液的检查。
(2)间接叩诊法。用左手中指紧贴于所检查部位的皮肤,作为叩诊板,以右手中指为叩诊指,以腕关节带动进行叩诊。叩击板指的第二指节前端,每处2~3次,力度适中,均匀叩击。间接叩诊法常用于肺脏、心界和腹部病变的检查。
(四)听诊
听诊常用听诊器进行,检查器官运动时发出的声响,如呼吸音、心音、肠鸣音等。听诊器的体件分为膜型和钟型。膜型主要用于听取高调的声音,如呼吸音、主动脉瓣关闭不全的收缩期杂音、肠鸣音等。钟型主要用于听取低调的声音,如二尖瓣狭窄的舒张期隆隆样杂音。
(五)嗅诊
嗅诊即通过嗅觉检查患者皮肤、呼出气、分泌物、排泄物等的异常气味来判断患者可能出现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