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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户分离是指人口的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现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登记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须遵循“三原则”:一是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二是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三是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常住户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二者一定要一致,否则,就称之为“人户分离”。
按分离的表现形式,城市内部人户分离人口又可分为“人在户不在”和“户在人不在”两种。
一般而言,大城市的“人户分离”人群分为两种,一类是在城市内部,从户籍所在地流动到外地而造成的原户籍所在地与现实际居住地长期不一致的情况,如因在城市另一地区做生意而未能及时迁移户口。另一类是从现居住地故意把户籍迁移到城市优势资源配臵地区,为享有优势资源地区社会福利而人为造成的“人户分离”,如因子女上学、城市土地征收、老人福利领取而造成的人为性“人户分离”。
人在户不在即居住在当地,而户籍入在外地。主要包括:
(1)外县市在该地购置商品房,户籍仍留在原地;
(2)已捐资“农转非”或商品粮户口且空挂在外地,仍居住在该地人员;
(3)学生入学后但户口未迁。
1、严重影响了公安部门人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4、严重影响了“人户分离者”市民民主权利的行使。
6、派出所信息掌控难、信息采集难、信息更新更难,造成人口信息资料的相对滞后。
7、治安管理难度大,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成为治安管理漏洞和死角,易给负案在逃、流窜作案等犯罪分子潜伏、窝藏提供便利条件。
1.“人户分离”是地区或城市内部的一种人口流动现象,而“人口迁移”则一般是跨地区跨省际甚至国界发生的。
2.“人户分离”是指经常性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不一致的现象,是我国当前户籍制度和人口迁移流动情况下的特有产物。
3.人口迁移一般指的是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空间移动,这种移动通常涉及人口居住地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永久性或长期性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