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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一般是指政府鼓励个人向专门的账户进行缴费,个人依据自身风险收益特征,选择相应的、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积累养老金资产的制度安排。
2020年01月,银保监会、财政部、人社部等多部门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作出部署。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18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透露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初步思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1]
据“新华视点”微博报道,人社部介绍,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的产品,满足老百姓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2022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推动发展适合中国国情、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个人养老金。至此,酝酿多年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对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具有重要意义。[2]
自1997年我国开始实行统一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来,中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及改革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
当前,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对于依法参保并缴纳费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者,国家依法提供物质帮助,以保证因年老而退出劳动后,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但是,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二支柱为雇主发起式的年金计划,即我们常说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这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第三支柱指的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由居民或家庭自愿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享受政府税收优惠。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董克用给出了更浅显易懂的解释:“第一支柱是现收现付,政府主导,保基本;第二支柱是企业(职业)年金,用人单位主导,提待遇,也能帮助用人单位吸引人才;第三支柱以个人主导,工作时有一部分钱税前缴纳,退休取的时候再征税。这三个支柱共同支持养老。”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可以由参加人在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指定或者开立,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销售机构指定。
参加人应当指定或者开立一个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个人养老金缴费、归集收益、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加人变更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开户银行时,应当经信息平台核验后,将原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移至新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并注销原资金账户。
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
参加人可以用缴纳的个人养老金在符合规定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依法合规委托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资金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的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参加人可自主选择。
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具有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形,经信息平台核验领取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领取时,应将个人养老金由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实行封闭运行,其权益归参加人所有,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支取。
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个人养老金投资运营最大的特点就是封闭性和长期性,这对于金融市场形成稳定的长期资金无疑有着重要作用。
证监会2022年4月21日表示,将加快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各项措施落地,抓紧制定出台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募基金配套规则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优化中长期资金入市环境。持续加强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力度,提升管理人管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强化投资者保护,保障养老金投资运作安全规范,促进个人养老金高质量发展。
可以预期,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引入长期资金和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改革不断深入,投融资的良性循环有望更好实现。如果能够把这件事做好,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实体企业,抑或是金融机构都将迎来实打实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