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旅游价格是指以旅游产品价值为基础,围绕着价值量,随着市场需求而上下波动的旅游产品价格,如餐饮价格、住宿价格、交通费等基本旅游价格范畴的旅游商品以及非基本旅游价格范畴中的日用工业品、副食品的价格等等。
构成一般旅游价格的成本是社会平均成本,赢利是一个不定的变动量,根据供求情况,选择盈利量的大小都可以视为适当盈利,其最高界限以多数旅游者能接受为限,最低界限为零。[1]
这些旅游产品与国民经济的其它相关行业、部门的产品具有明显的替代性,因而它必须按照社会平均利润率,以旅游产品的价值为基础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