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主体是日主与配偶,有情感、性生活、配偶吉凶等诸多内容。论婚姻应期由于古今婚姻制度的不同而婚姻应期的断法而有相应的区别,所以恋爱、同居、结婚、离婚、克偶为当今婚姻方面的不同应期。
一、恋爱应期
恋爱是异性有感情的内容。恋爱的命理定位是有异性关系吉、异性感情吉,
配偶星吉。
配偶星动应与日主吉为恋爱应期。
坤造: 己 丙 己 戊
未 寅 巳 辰
己巳运,甲申年恋爱。
己生丙寅月,土受阳温止寒,用阴。
木为官星,火为官星的情感星,阳为忌,运年有平衡得官星情感。
己巳运,土晦火得男人情感运,甲申年,日主的食伤使官星吉,初恋了。
坤造: 丁 丁 辛 庚
卯 未 未 寅
己酉运,己丑年恋爱。
辛生丁未月,阳强用阴。
火为官星为忌,土晦火生金吉,读作男人带着感情来爱你。
己酉运,恋爱情感吉,己丑年初恋了。
二、同居应期
同居也是异性有感情的内容,但与恋爱不同是,同居是与异性组成象夫妻一样的生活方式。同居的命理定位是双方食伤吉且日支夫妻宫存在吉,但年支结婚证没有吉。
配偶星动应使日支吉而年支结婚证没吉的为同居应期。
乾造: 甲 丙 庚 戊
寅 子 戌 寅
庚辰运,壬辰年同居。
庚金日主生子月,阴气旺,阴为忌,阳为用。
婚姻宫丙子,日主的食伤星否定妻星的食伤星为忌,婚姻情感不吉。结婚后离异。
庚辰大运,寅克辰,结婚证不吉、夫妻宫动,离异。己丑年为应期。
壬辰年,土制水得火吉,夫妻宫五阴戌土得五阳辰土克水吉,寅受水克土结婚证不吉。与一女孩同居,没领结婚证,甲午年结束。
三、结婚应期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千古以来的自然规律法则。但命理上的结婚时间与举办婚礼时间未必完全一致,命理的结婚时间是领结婚证的时间。
结婚是命局吉凶方式、日主与配偶星动应、年支结婚证三方面因素为依据。
两性关系吉时为婚姻吉;配偶星在宫位吉时是有配偶;两性关系在年支上吉时是结婚应期。
乾造:己甲乙丙
巳戌 卯 子
辛未运,甲午年结婚。
乙生戌月,阴凉用阳。
火为日主食伤,金为妻星食伤,火金吉时为情感吉,在年支吉时为领结婚证的结婚应期。
辛未运,辛从婚姻宫透出合丙,读作两性情感发生的大运,肯定火否定金流年为应期,甲午,木火克金,巳、戌、卯都吉。甲午年领证结婚。
坤造:己丙乙癸
巳子 卯 未
己卯运,乙未年结婚。
乙生丙子月,阴旺用阳。
火为日主食伤,水为老公食伤,水克火不吉,土克水得异性情感,土制水使子不绝巳,为结婚证吉。
土为财星,为喜悦、快感,卯为日禄为身体,己卯运读作身体有快感愉悦,乙未年为应期。未穿子使巳结婚证吉,乙未年领证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