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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一男子被举报家中藏野味,警方搜出8.5公斤大熊猫肉

2014年跨年夜当晚,云南某地公安局突然接到一则举报消息:警察同志,我举报,镇上有人私藏国家禁止捕猎的野生动物肉类。

接到举报消息的办案人员迅速出发,并根据举报线索前往水富县太平镇吴基超家中调查。结果,在吴基超的家中,公安人员果然查获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尸体,其中有8.5公斤的肉,疑似是熊肉。

在带回去进行DNA检测之后,出具的鉴定结果却令在场所有人员大吃一惊,这批约8.5公斤的熊肉竟然是国宝大熊猫肉!

此事事关重大,当地派出所立刻将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案归类为刑事案件立案侦查。

在警方的全力调查之下,真相终于浮出水面--杀害大熊猫的凶手是云南当地的一对农民兄弟,而他们杀害大熊猫的原因,也是离谱到令人难以置信。

那么,这只大熊猫为何会出现在云南境内?农民兄弟又为何要将其杀害?而等待他们的,又将是怎样的法律惩罚呢?

本期内容,我们就来聊一聊这场令人发指的大熊猫遇害事件。

起因:跨年夜接到举报,有人私藏熊猫肉

2014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富县太平镇的一位居民李符清(化名),正前往镇上的一家小超市,准备买点肉欢度元宵。

老板,割点肉,趁着孩子们元旦都放假回家了,给他们改善改善伙食。

好嘞!超市老板热情地回应道。

就在此时,另一个人也走进超市,只见老板朝里边给他使了个眼神,小声说道:都在里面冰柜里呢,你先去看看,保证货真价实,我先给这位兄弟割点肉。

两个人神神秘秘的语气使得李符清心生好奇,便凑上去瞅了一眼,结果这一看不打紧,里面的东西着实把他吓了一大跳。冰箱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动物尸体,并不像寻常的家禽,但具体都是什么,李符清也说不上来。

带着满腹疑惑,李符清付了钱之后并没有直接走人,而是在超市里继续转悠,偷听老板与另一个人在冰柜旁边的谈话。隐隐约约似乎听到了老板小声地对另一个人讲道:熊猫肉,这真的是熊猫肉……好不容易搞来的,保证你没尝过这口。

李符清听到后心头一震,他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莫非真的是……想到前些日子村里一再宣传的保护野生动物的会议内容,李符清意识到这件事必须要告诉警察同志。

但他不确定自己听到的是否是熊猫二字,于是便有了开头那幕。

警察同志,我举报,镇上超市老板吴基超,私藏国家禁止捕猎的野生动物肉类。

近些年来,云南地区一直在严厉打击非法猎杀、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但是因为牟利不菲,所以总会有人以身犯险。如今在警察的眼皮子底下再次作案,接到举报的警察局同志们不敢懈怠,立刻前往超市老板吴基超家。

警方的突然袭击,打得吴基超措手不及。

吴基超被捕后,警察又去搜索他的超市。果然,在里面房间的一个冰箱里发现了大量野生动物的冻肉,有山鸡、猴子、蝙蝠等,还有一堆无法辨别的不明动物肉,足足有8.5公斤。

对于这堆肉,吴基超吭吭巴巴地说是黑熊肉,但他言语间慌乱的语气立刻被警察所察觉,觉得事情必然不会如此简单。于是,便将这堆无法辨别的动物肉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持续了两个月左右,终于在2015年2月3日,云南省濒科委鉴定中心给出了鉴定结果:经过DNA鉴定,该批肉是大熊猫肉。

这个鉴定结果令所有在场人员大吃一惊。

一方面,大熊猫是我国的国宝级动物,由于其数量稀少且繁衍困难,为了保护这个物种,无数科研人士费尽心血,直到2021年7月,大熊猫这个物种才由濒危降级为易危。

但是大熊猫作为保护动物,无论在什么时候,随意猎捕或者杀害如此珍稀的野生动物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另一方面,这可是云南境内发现的第一只大熊猫。在此之前,别说是在云南,就是在整个中国长江以南区域内,也没有发现过野生大熊猫。

惊讶过后,还得解决疑点,这只大熊猫是从哪里来的呢?它究竟是自然死亡,还是惨遭毒手?若是人为的话,那其中会不会涉及范围更广的偷猎犯罪?

经过:公安局立案侦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带着这种种疑惑,水富县天平镇公安局立即将此情况进行上报,并且立案侦查。

为了将这一案件尽快侦破,云南省相关部门还专门调派了精英警力前往富水县,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

在通过对吴基超的大量调查后,专案组获得了一些线索。

据吴基超交代,自己是于2014年12月6日,从一个叫做李克全的人手中买到了这些大熊猫肉,并且他家中当时似乎还有四只大熊猫的脚掌,那些熊掌也另有其它买家。

根据吴基超所提供的这些线索,专案组成员很快便顺藤摸瓜,找到了购买四只熊猫脚掌的犯罪嫌疑人王彬,并在王彬的交代下,很快又将卖大熊猫肉的李克全也给抓获。

可李克全表示,自己也只是一个买家,而杀害大熊猫的真正凶手,是家住昭通市延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的一对普通的苗族兄弟,哥哥叫王文林,弟弟叫王文才。

那么,这对兄弟为何要杀死一只珍贵的大熊猫呢?

事情还要从2014年的12月3日开始说起……

这一天,王文林在早起务农的时候,突然发现了一件特别糟心的事情--自己羊圈中的一只山羊被咬死了。这让王文林十分恼火,家里一共三十多头羊,这三十多头羊是全家的收入来源。

虽然此时的王文才,还并不能判断出到底是什么动物咬死了自家的山羊,但是正在气头上的他暗暗发誓,就算是豺狼虎豹,他也要将这头害他损失了一只山羊的野兽给抓出来。

考虑到这头野兽很可能会再次来到羊圈,王文林便特意在羊圈旁安放了一个捕兽的夹子,并将此事告诉了自己的弟弟王文才。

回家后的王文林是越想越气,一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都睡不着。

12月4日一大早,他便赶紧前去羊圈查看,发现自己安放的捕兽夹果然不见了踪影,并且留下了血迹。于是王文林便赶紧背上火药枪,叫上自己的弟弟,兄弟二人沿着小路上留下的血迹,一路追到了深山里。

终于兄弟二人在龙台村水打沟附近发现他们要找寻的目标,它正藏在一棵树上的叶子后面,冲着二人不断地吼叫。

在叶子的遮挡下,野兽具体是什么物种,二人并没有看清,只是根据吼叫的声音和体型,便猜测到这可能是一只老熊。哥哥王文林的愤怒之情瞬间涌上了心头,他快速地举起猎枪,对着那只老熊便是砰的一声。

这一枪击中了老熊,它从树上掉了下来,愤怒的嘶吼声变为了悲愤的哀鸣。它在地上滚了一段时间后,兄弟二人才看清眼前这个黑白相间的动物。据兄弟二人口述,此时从小在山里长大的两个人并没有识别出来他的物种。

事实究竟是什么,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是对于当时的兄弟二人来说,眼前这个究竟是老虎还是豹子,究竟是熊还是熊猫,于他们而言都不重要。他们的眼里,只觉得这是一只咬死了自家山羊的野兽而已。

王文林这一枪并没有射中要害,老熊在地上滚了一会后,便挪着身体向前移动,没过一会便又爬到了另一棵树上。但王文林铁了心地要杀掉它,于是再次举枪瞄准后射击。

虽说有着厚厚的皮毛和脂肪,但是终究难以抵挡飞速而来的子弹。终于老熊再次被枪击落,掉下树并顺着山坡滚落,最后在一个干涸的水沟里不能动弹。

兄弟二人见状立刻跑上前去查看,但是发现这只大熊竟然还没有死,依旧在喘着粗气。王文林心底的怒气还没有消,于是兄弟二人又找来许多石头块,重重地砸在它的身上,直到老熊慢慢停止了呼吸,兄弟二人才就此作罢。

此时的王文林终于解了气,看着已经死去的老熊,弟弟王文才提议道,反正都已经浪费两颗子弹杀掉它了,不要白不要,不如我们将它拿回去卖钱,好弥补损失。兄弟二人一拍即合,又将死去的老熊抬回了家里。

说干就干,二人到家后迅速将老熊的尸体处理完毕,把皮剥下,把四肢肢解,肉分割开来。完成这一切,他们只用了半天的时间。

经过商议,兄弟两人自己先瓜分了这只老熊的一部分肢体,皮毛和一部分肉归给了弟弟王文才;另一部分肉再加上两根腿骨、一只熊胆以及油脂部分等都给了哥哥王文林。

至于剩余熊掌以及熊肉,兄弟二人决定卖掉。

2014年12月4日下午三时,李克全接到了自己的朋友王文林的一通电话,在电话中王文林向他简单地叙述了一下事情的前后经过,并询问他有没有意向收购这头老熊的熊掌和肉。

电话那头的李克全也并未多想,双方约定好时间和价格。李克全当天晚上便来到了王文林居住的村子里,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王家兄弟将大约70斤熊猫肉和4只熊猫脚掌都装上了车,而李克全共给了两兄弟4800元。

王文林兄弟回家后便开开心心的平分了这4800元,他们一年的收入还不到一万元,这两千多块钱对于兄弟俩来说都不算小数目。

而兄弟俩没什么学问和常识,但李克全却并不傻,看着那极具特点的黑白相间的皮毛,李克全心里乐开了花,以400元的价格便买到了熊猫肉,这桩生意自己是稳大了。

回到家后,李克全便立刻联系买家,两天后,他将大熊猫的四只脚掌卖给了王彬,将熊猫肉卖给了吴基超。

吴基超是一家超市的老板,做事情比较有生意头脑,他将手中的熊猫肉分成了几个部分,自己留了一些,而剩下的分四次分别卖给了秦祖根、王正平、吴静和杜锡才四人,并因此大赚了一笔。

结果:涉事人员全被抓捕,最高获刑十一年

2015年3月29日,专案组寻着一路的线索来到了普洱镇龙台村。

正在田里干农活的弟弟王文才,首先碰到的是警察,看着神色严肃的一众人,他有些错愕但也有些做贼心虚。在确认了他的身份后,警察便来到他以及他的哥哥王文林家进行搜捕。

最终,在弟弟王文才家一共搜到了一张完整的大熊猫皮和其他的一些野生动物制品。而在哥哥王文林家搜到了两杆猎枪,以及大熊猫身上的各种油脂、骨头等。

当天,办案人员直接将王文才带回警局,但由于王文林当天不在家,所以便逃过了抓捕。第二天,知道了事情严重性的王文林主动前往警局自首。

最终,兄弟二人在警局里交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并且再三地表示,他们当时并不知道那只老熊是国宝大熊猫。

2015年11月4日,涉及到大熊猫一案的所有嫌疑人都被抓获,当地检察院也正式提起诉讼。

2016年1月13日水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2016年4月28日,云南省水富县法院宣布了此案的最终审判结果:

王文林因犯非法杀害、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王文才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而其余几名被告,各自因收购、倒卖大熊猫肉等原因分别被判处了一到四年有期徒刑不等,同时处以罚金2000元至6000元。

在宣读判决时,法院还提出,由于此案之前,当地从来没有出现过大熊猫,因此王家兄弟二人并不是有计划、有预谋地去谋杀和出售大熊猫,并且二人也并不像一般盗猎者为了谋取利益而滥杀野生动物。

况且云南当地的苗族居民一直有打猎的习惯,虽然法律上命令禁止,但是在审判和量刑时也应该有所考虑。因此,综合考虑之下,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现在关于这件案件还剩下两个问题:

第一,为何这只野生大熊猫为何会出现在云南?

第二,它真的咬死羊了吗?

根据王家两兄弟后来的交代,当时王文才曾在自己羊圈旁边安放过捕兽夹,并且家中的羊圈也已经连续2次有羊被咬死,而他们当时也是跟着野兽留下的血迹才找到这只大熊猫的,所以兄弟二人认定,就是这只大熊猫咬死了自己的羊。

而大熊猫本身也是食肉动物,并且在我国历史上,也的确曾有野外大熊猫猎杀动物的目击记录。所以,或许当时真的是这只野生大熊猫攻击的王文才家的羊。

面对自家羊被咬死的这种情况,王文才只要向有关的林业部门进行报损,便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是他们兄弟二人没有选择找相关部门,而是盲目猎杀大熊猫来复仇,这种行为是极为恶劣的。

而至于为何会有野生大熊猫出现在云南,在此次案件发生后,便有相关研究者对于此问题进行研究和调查。

很快,研究人员便在云南富水县的一处密林中发现大熊猫的粪便,并且根据当地的村民表示,自己早在一年前便曾在山上看到过大熊猫的身影,不过自己嫌麻烦就一直没有上报。

这种种迹象都表明,在云南的密林中,似乎真的有少量野生大熊猫的存在,可是这些野生大熊猫,又是来自于哪里呢?

有专家猜测,它们可能是云南本土的野生大熊猫,就如同秦岭境内的少量棕色大熊猫一样,属于极为罕见的野生大熊猫品种。毕竟距今800万年前的始熊猫化石,便是在云南发现的。因此,说这群野生大熊猫是云南本土的,也是极为可能的。

此外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这群大熊猫是从四川一路渡过金沙江,抵达云南境内的野生大熊猫。不过四川抵达云南路途遥远,况且沿线不可能没有目击者,所以大概率还是云南本土的野生大熊猫。

这是云南境内,乃至整个长江以南区域内出现的第一只野生大熊猫。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却是因为贩卖熊猫肉而被发现的,实在是令人心痛。

而如今的王文才与王文林兄弟二人还在监狱服刑,其余处罚较轻几人均已被释放。一些人进城务工,一些人已经转行。未转行的吴基超与李克全二人,也因为疫情期间国家出台的禁食野味政策而被迫停业,在家歇息。

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希望王文才与王文林兄弟二人在刑释放后能够以此为教训,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不要再非法捕杀野生动物。

否则下次等待他们的,将会是更为严格的法律惩罚。

同时这件事情也告诫我们所有人,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切莫为了一己之私欲,滥杀乱食滥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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