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劳动合同期限也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