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淄博烧烤成为话题“顶流”,和三五好友在路边小摊上说说笑笑、感受人间烟火气成为时下最受欢迎的休闲方式之一。但也有不少网友表示自己所在的城市禁止路边摆摊,只能在网络上“望摊兴叹”。
近日,深圳市新修订了《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宣布自今年的9月1日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这一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01】 多地放宽对路边摊的限制
路边摊是禁还是开这一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实行“一刀切”、要求全面禁止的城市不在少数,而开放路边摊、发展“地摊经济”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近年来,多地渐渐放宽了对路边摊的限制。
在本次新规出台之前,深圳市自2003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旧版《条例》中,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明令禁止商场和门店“外摆”,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而如今,新版《条例》则有所放宽,对于“外摆”问题不再“一刀切”,规定商场、门店超出门、窗外墙摆卖、经营的,应当符合规范。
在摆摊方面则提出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方便群众、布局合理、监管有序的原则划定摊贩经营场所。但除划定的摊贩经营场所外,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堆放物品、摆摊设点、销售商品。
当然,放宽并不是“一松了之”,若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况仍会进行处罚。
放松对“路边摊”的管制的不只有深圳。据悉,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也已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
今年1月,北京市印发《清理隐形壁垒优化消费营商环境试点方案》,提出制定实施商圈外摆经营管理规则,在重点商圈组织开展外摆试点。
去年9月,上海市也新修订了《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2022年12月1日起,解除对路边摊的全面禁止。该《条例》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政府、乡镇政府可以划定一定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既展现城市的蓬勃活力,又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
今年2月,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又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新时期设摊经验活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允许设摊开放区有序设摊,个人可以在设摊开放区内摆摊经营。
而广州市更是在2018年就印发了《广州市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管理办法》,加强对流动商贩的规范管理,维护市场摆卖秩序。
除了北上广深这些超一线城市外,据统计,今年以来,杭州、昆明、厦门、成都、兰州等地都陆续出台相关措施,放开对路边摊、商业外摆的限制。
【02】 要烟火气,不要“脏乱弃”
于市民来说,路边摊物美价廉、方便自在,下班后呼朋唤友,吹吹城市的晚风,尝尝当地的美味,岂不快哉?于小摊贩来说,路边摊的准入门槛和摆摊成本低,为部分人的就业创业和副业增收提供了途径。
因此路边摊的开放不仅有利于恢复城市经济、促进消费增长,更回应了民生诉求,体现了城市的温度和包容性,是城市治理精细化的体现。
但正如有网友所担心的那样,开放路边摊虽然可以让生活更加方便,然而随之而来还有食品安全是否达标、乱扔垃圾影响市容市貌、占道经营影响交通、摆摊吵闹导致扰民、夜间聚会的安全保障等等相关问题。
“一刀切”地将路边摊全面禁止固然可以解决以上问题,但也切断了人们感受都市繁华与人间烟火的途径,对恢复城市经济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打造城市品牌形象而言并无益处。反观最近火遍全网的淄博,其“地摊经济”的成功很大原因在于政府服务与管理的到位。
北京国际商贸中心研究基地首席专家赖阳在接受采访时提出:“城市对于户外商业不能放手不管,不能实行‘一刀切’,而要有序制定相应规则,实现精细化管理,平衡户外商业与城市道路畅通及城市卫生和秩序之间的关系。”
相关放宽措施已经出台,接下来如何制定科学合理的路边摊和商业外摆的具体规范、如何在城市管理和民生保障之间寻求平衡,既考验着有关部门的管理智慧,也对摊贩和市民的素质修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