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酒是一种发源于大航海时代的蒸馏酒,它确实和海战、海盗、船长、殖民地密切相关。
早在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前,欧洲并不广泛种植甘蔗,糖多是来自于温带水果、甜菜、蜂蜜等。对于欧洲大陆的吃货来说,白糖也可以算是一种奢侈品,只有贵族才享受得起,也难怪今天欧洲的甜点都猛放糖。
然而,位于热带,亚热带地区的西印度群岛,安德烈斯群岛,特别是加勒比地区的古巴,拉美的巴西,盛产甘蔗。当到达这里的殖民者发现了这种美妙高产的植物可以被用来提炼蔗糖,便爱不释手。
最古老的制糖方法是先将甘蔗榨汁,然后将甘蔗汁加热,使水分蒸发,蔗糖结晶。采用这种方法制糖,到最后环节总会剩下一些含高分子的残液无法被继续加热,否则就碳化了。早期这些残余的糖稀或糖蜜只能用作焦糖,但后来新英格兰的殖民者发现可以将它们用来酿酒。
在制造蔗糖时,第一次将糖水和入“离仔土”可以提炼出砂糖,剩下的糖水被称为“头水”,可用来酿造甘蔗酒;头水再次加入离仔土,还可以继续提炼砂糖,剩下更稠的“二水”,可制造出“离仔酒”,品质比甘蔗酒差;二水再次加入离仔土提炼出最后的砂糖,剩余糖水即“三水”,又称糖蜜,杂质多,糖分少,无法再提炼出砂糖,此外因为酵母发酵后产生恶臭,所以又称“废蜜”、“废蔗糖”,用来制作品质最次的糖蜜酒。
可见,朗姆酒是一种原料非常普及,制作成本非常低廉,又可以大量生产的酒,只要殖民地有制糖工业,这种酒就会普遍存在。
朗姆酒有三大特点非常适合海军和海盗。
第一,味道非常辛辣,对于在暴风雨中航行经常全身被打湿,或者深夜在雾气沉沉的海面站岗执勤的水手来说,喝一小口,可以暖身,提神。在18世纪,朗姆酒成为英国海军的官方配给。为了防止酗酒,醉酒,海军上将爱德华·弗农在1740年决定在酒中搀水以避免官兵喝醉。于是大名鼎鼎的“Old Grog”就诞生了。
第二,这款浓度接近于酒精的饮料酒精含量高,几乎没有保质期上限,难以腐坏,在条件极其艰苦的船上,甚至可以被当做医用酒精,用于给伤口、淡水消毒。1805年,特拉法尔加海战,纳尔逊中将中弹身亡,为了防腐,官兵将他的遗体浸渍在朗姆酒中,运回英国安葬,因此朗姆酒也被称为纳尔逊之血。
第三,酒壮怂人胆。早期的海战极其血腥,残酷,经常尸横遍野,血流满地,所以英国海军把炮车,船壁,军装都漆成红色,避免士兵战时突然见多了血心理崩溃。此外,如果有烟酒,兴奋剂能刺激士兵,就能更使他们忘记伤痛和死亡,勇猛作战。比如二战中,苏军也给士兵配发了伏特加,德军、日军甚至给士兵配发毒品、兴奋剂。那么,对于经常要在海上搏斗,置生死与不顾的人来说,烟火管制,酒却是有富余的,所以开干之前,有一瓶朗姆壮胆,是很重要的。
大西洋、加勒比海上,很多船长用朗姆酒为水手发工资,这是非常便于获得,便于携带的饮料,有效的兴奋剂,消毒剂,甚至是燃料、助燃剂,还是水手之间以物换物的硬通货。
今天的朗姆酒,已经不再那么烈,为了适应现代人的口味,制作时增加了醇化期,使其口感更加柔顺,略带甜味,是配制鸡尾酒的重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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