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十四五”将改造老旧小区1.6亿方,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共担筹资模式,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完善市场化实施机制。
规划要求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此外,规划提出要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0000户改造任务。
二、河南:今年人才公寓建设项目72个共计47167套
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河南省2022年人才公寓建设计划》的通知,明确了今年河南省各相关城市关于人才公寓的建设任务。
据悉,河南省共下达人才公寓建设项目72个,共计47167套(间),其中郑州29641套、开封164套、洛阳3904套、平顶山95套、新乡1585套、漯河2152套、周口1920套、驻马店1830套、南阳5560套、信阳316套。
三、重庆:二套首付降低至30%,住房公积金个人提高至50万元
9月2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通知指出,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为25%。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夫妻参贷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120万元。
另外,还将扩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范围。深化川渝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郑州:启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已有8家监管银行系统完成对接
9月2日,据郑州市房管局消息,为保障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及合法权益,目前该市房屋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已新增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功能。
此前的6月3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本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已与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于监管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郑州市已根据《通知》要求,完成了市房屋租赁平台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模块开发建设工作,并启动投入使用。此举标志着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工作正式拉开帷幕。截至目前,已有8家监管银行的平台系统,完成了与郑州市房屋租赁平台的对接,具备了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业务的能力。
五、杭州西湖大学人才房规划公示,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5万元/平
9月3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式杭政储出[2021]29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规划。
杭州西辰置业有限公司(西湖城投)拟在西湖大学西侧,云帆街北侧,良祥路东侧,下确桥港南侧建设杭政储出【2021】29号地块住宅(设配套公建)项目。
2021年10月12日,杭州西辰置业有限公司以底价150276万元竞得西湖区双桥单元XH0201-08A地块,楼面价14883元/㎡。
根据公示,项目规划建造16幢16-17F高层住宅楼。地块所建人才商品房销售对象为西湖大学人才,自购房(网签备案)后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25000元/㎡。
六、东莞:发布人才安居办法征求意见稿,每年提供6000元租金补贴
9月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其中,在东莞市就业创业、无自有住房的各类人才,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二级/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持有东莞市优才卡的人才,申请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或由市住建局公开征集遴选、市场化运营且面向社会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享受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补贴;申请租赁政府投资筹集建设的人才住房,租金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60%。
七、海南:购买首套房可使用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9月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结合海南省工作实际,制定“一人购房全家帮”相关住房公积金互助使用政策。
“一人购房全家帮”业务是指在海南省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购房人,在省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可以使用其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和对冲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通知所指的直系亲属是指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或子女。购房人直系亲属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住房不超过1套(2孩及以上家庭可放宽至2套),方可申请办理直系亲属的购房提取和对冲还贷业务。
八、河南罗山:“一人买房全家帮”,允许先提取公积金再申请贷款
9月1日,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罗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山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重点围绕优化房地产项目用地配置、压缩房地产项目孵化周期、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四个方面提出20条措施。
《通知》提出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8万元提高至65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5万元。
购房人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且符合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允许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预付购房款,再根据需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该措施可以实现“一人买房全家帮”。
九、浙江磐安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至80万元,三孩家庭额度再上浮20%
据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消息,9月1日,该县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涉及下调首付比例、契税补贴等15条措施。
《通知》显示,支持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需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首二套购买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需租房居住的家庭,年最高提取额由2.4万元上调到3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家庭,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在规定的可贷比例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以内,贷款额度可上浮20%。
支持居民和各类人才合理购房需求。自2022年8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且缴纳契税的,按所缴契税的100%、80%给予补贴。在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相应按所缴契税的80%、6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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