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朝每代都有封侯拜爵的规矩,但是朝代不同,标准却也不同。而到明一朝,在爵位等级的设置、封爵条件等方面与之前的唐宋金元都有不同。在明朝王爵的位置只封给皇室宗室,封给大臣及幕僚的只有公、候、伯三等。
在朱元璋当吴王的时候,封爵制度基本沿用元朝的旧方法,封了李善长、徐达、常遇春为国公。知道明朝建国之后新的封爵制度才逐步制定,开始使用丹书铁券做为赏赐。
定“五等勋爵”:爵:正一品,国公、郡公;从一品,郡候;正、从二品,郡伯;正、从三品,县伯;正、从四品,县子正;正、从五品,县男。
——《明实录》以上的五等爵里面,除了没有王、其他的设置跟金朝和元朝旧的制度是没有太大区别的。
这五等爵是只有对社稷有军功的人才能分封,其中的子和男两个爵位一直没有人受封。而且明朝开国之始,有功劳的武将有很多,多数都封为前三等爵位,并都赐予了丹书铁券。但是流爵却得不到丹书铁券,比如说徐达麾下的薛显就是只封了候而没有赐给丹书铁券。他就是所谓的流候,是因为他在攻取山陕时,最后被谪南海,将他的俸禄分为三份,一份用来赡养薛显所杀的一千多户,另一部分用来供养他的妻子老母,还有一份自己花。
值得注意的是明朝的公候是没有食邑的,只是一个尊贵的身份。在洪武年间的时候文官再没有得到封爵,而伯爵的规格也被提高,子男被废除。还有一点要说明的是,在汉末及魏晋时职位和爵位是并列的,爵位就是职位品级的额外封赏,明朝初期也是这样的,如徐达为中书省右丞相、魏国公,朱能为左军都督府左都督、成国公等。直到宣德年间,武官分封了爵位就没有了都督这样的武职。
但是,军功封爵的原则在制定之初就遭到了破坏,到明朝后期却又变成了武职难以分封,一个是朝廷对勋臣的任用逐渐加以限制,另一个是武官的地位日益低下,难得封爵。
在封建社会里,一切制度和国策,都是为了巩固皇权服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