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汽车集团4日就美国《通胀削减法案》(IRA)的实施,将向美国财政部提交意见书,因此备受关注。
据悉,现代汽车集团的意见书中包括,在修改IRA法的同时,应该在确保实质性优惠的奖励条款中树立明确的标准。
据分析,现代汽车集团提交意见书是在美国财政部上月5日发表声明,为了在今年年末之前制定IRA详细规定,并以相关人士为对象,在本月4日(当地时间)之前启动收集意见的程序。
美国财政部就IRA内各项目的术语定义、适用法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具体的问题,正在收集相关人士的意见。
现代汽车集团不仅对只向北美产电动汽车提供税额减免的“环保汽车(Clean Vehicle)税额减免”,还对包括在IRA中的企业给予奖励的各种条款传达意见。
现代汽车集团方面表示,在环保汽车税额扣除方面,“不给美国和FTA签署国韩国组装的电动汽车赋予税制优惠,违背了韩美FTA的内容和精神”。
另外,还包括提议:“在法案生效之前,由对美国电动汽车工厂建设做出承诺的法人,应视为满足北美组装条件,或允许宽限期。”
与此同时,还将对IRA法案中规定的新建电动汽车工厂、销售电池零部件时扣除税额的条款提出意见。
根据IRA法案,生产电动汽车、氢电动汽车等低公害汽车及相关技术、零部件的工厂或被设计为减少20%以上温室气体的工厂,可以获得美国政府认可的投资金额的6%至最多30%的税额减免。电池零部件在美国国内生产销售的情况下,也可以从所得税中扣除一定金额。
对此,现代汽车集团计划要求美国财政部将目前公开的法律条款中规定的术语的定义和条件细化,并建立更明确的详细标准,以便汽车企业可以享受IRA法案中包含的奖励优惠。
现代汽车集团在传达财务部意见的同时,为了修改环保汽车税额减免相关法律,将与韩国政府一起,继续努力说服美国政府、议会。
现代汽车集团相关人士表示:“美国财政部明确的指导方针为汽车企业接受法律适用提出了多方面的意见。如果获得法律规定的各种奖励优惠,可以用于改善美国当地事业的收益性和加强当地营销力量。”
另外,财界相关人士分析说:“此次现代汽车集团的意见书指出了对美国生产电动汽车提供税制支援的IRA的根本问题。考虑到法律修改需要很长时间,因此决定对条款提出具体意见,以获得实质性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