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是多少?
1、 违约金数额的问题
有合同的从合同约定,对于违约金的数额确定,通常是以合同约定的数额为准来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以当时在贷款时肯定签订有贷款合同,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下应当对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有约定,根据当时的贷款合同约定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即可。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 违约金上限的问题
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如果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没有超过贷款金额的30%,也就是15万,那么有违约行为时应当如约支付,如果违约金数额超过了15万,那么超过的部分无需支付,因为已经超过法定上限,超出部分的约定违法无效。
二、违约责任认定
卖家因为银行放款慢追责,一般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一是买家本身存在过错,比如提交的资料有问题;二是在合同或者别的书面文件里明确约定,超过一定时间银行没有放款,由买家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买家已经配合办理了全部手续之后,银行的放款时间是买家无法控制的,因此很少会约定买家要承担责任。既然没有过错责任,也没有事先约定,卖家直接起诉的话,依据不足,赢面不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买家可以拒不接受银行上浮利率,一直拖着。假如银行明确提出必须上浮利率,否则不贷款给买家,这个时候买家仍然拒绝,则将会承当违约责任。
因为,违约责任的成立不以过错为要件,买家以自己无错为由拒绝承担责任的说法不符合合同法。
综上所述,各大银行的贷款项目中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每个银行对于违约金的规定都各不相同,再贷款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选择银行进行贷款,不及时还款或者提前还款都是要赔偿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