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厦门民事律师-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割?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割?
没有遗嘱遗产的分割,可以根据遗赠扶养协议或者法定继承来分割遗产。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遗赠扶养协议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没有遗嘱房产怎么分配?
父母去世了,没有遗嘱,房产应按照男女平等进行均等分配。如果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特别困难的,可以给与照顾,对于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可以多分,对于应尽却未尽抚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
房产分配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总而言之,父母去世了,没有遗嘱,房产应按照男女平等进行均等分配。房产分配时,需要按照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以及权利不得滥用原则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没有遗嘱房产怎么过户?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协商继承、公证继承、诉讼继承。
协商继承,指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公证继承,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诉讼继承,指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由于继承人均为法定继承人,无论是协商、公证、诉讼,都不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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