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这就是消费者的结社权。从我国宪法来看,中国公民享有结社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因此,消费者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无疑应当受到我国宪法的保护。
消费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成立消费者社会团体,组织起来,形成对商品和服务的广泛的社会监督。通过这样的社团组织,使一些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得到及时处理。通过社会团体,可以指导消费行为,指导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因此,这是国家鼓励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
同时,消费者可以通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传播有关消费的科学知识,通过调解、申诉等方式及时解决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