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包装运输合同的送货地是指哪里?
律师解答:
送货地点可作为合同履行地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前一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一般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执行。(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其他人还看了:
★ 退休人员误工费能赔付吗
★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到底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