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若是想办理离婚证手续,只能是向法院起诉,再者起诉之前,需要确定起诉法院有管辖权。当然,这适用的是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有经常居住地的情形,若是没有经常居住地,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异地如何办理离婚证手续的问题,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异地如何办理离婚证手续
1、异地若是想办理离婚证手续,只能是向法院起诉。
2、夫妻异地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离婚诉讼费用一般是多少
1、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1目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4、对于男女一方、或者是双方都已经离婚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的情形,若是想要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的方式。也即不能向非男方、或者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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