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中注明是现金是否需要有凭证?
借条中注明是现金是需要有凭证,因为如果有凭证的话,那么就能够证明存在真实的现金的转款记录。
对于个人借条的诉讼时效,其计算如下:
1、注明了偿还日期的借条、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2、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
3、没有注明偿还日期的欠条(包括过了诉讼时效后出具的欠条),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起算点为债权人第一次主张权利之日的次日,而不是大部分人认为的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
特殊情况下,即履行期限届满后诉讼时效期间内出具的欠条。此类欠条诉讼时效(重新)起算点为欠条出具之日的次日。
二、没有借条应该怎么起诉?
如果没有借条,去法院起诉时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借款事实的存在,法院是不会受理该类案件的。
此时,应该寻找其他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依据所在,比如采取录音证据,或者证人的证词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借贷案件的起诉应当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借条是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借款人一定不要因为碍于情面等原因而怠于行使这项权利,而给自己在最终债务追偿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最好要求债务人书写借条,而借条当中如果明确的说明的是属于现金交付的方式,那么应当找到相关的证人来证明,确实存在现金交付的事实,否则的话很有可能导致之后起诉说不清楚,对方会以此为理由主张借款,根本就没有实际发生,所以会导致诉讼面临着非常严重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