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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6日!海口秋季中小学转学指南速看

PART1

申请转学条件

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

PART2

办理流程及日程安排

1.提出转学申请。7月28日至8月6日

家长向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可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见文末),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转学材料(户口簿、居住证、住房、工作调动等),学校接收转学申请。

2.材料审核。8月7日至14日

学校对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主要审核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等信息。初核合格的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校作出审核意见。审核过程中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确实需线下补交材料的,学校通知家长补交材料。

3.统筹学位。8月15日至20日

教育部门和学校根据审核结果统筹学位。

4.办理转学手续。8月26日前

学校告知申请人转学办理结果。对接收转入的,办理转学手续。

PART3

转学原则

因转学学位十分紧张,转学申请无法保证全部接收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接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无空余学位的学校,不办理转入,学生应在原学校就读。对新落户到海口市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由学校和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教育优待对象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转入,请申请人合理预期。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控制班额规定,

幼儿园小班班额应控制在25人以内、中班班额应控制在30人以内、大班班额应控制在35人以内;

小学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按40人/班标准新建的学校除外)。

PART4

温馨提示

按照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各学段起始年级第一学期、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8月6日前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教育优待对象也需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申请)。

PART5

问题答疑

01

问:申请转学有什么条件要求?

由于家庭住址跨乡镇迁移、监护人跨县(市、区)工作调动或因身体、心理等特殊原因不能在原学校继续就读的,可以申请转学。

02

问:怎样向学校申请转学?

申请人在7月28日9时至8月6日17时,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拍照上传转学材料(户口簿、居住证、住房等),由学校接收转学申请信息。

03

问:申请后,怎样查询转学结果?

8月7日至14日,学校对转学申请材料进行初核,主要审核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等信息。初核合格的到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学校作出审核意见。8月21日至25日,学校告知申请人转学办理结果。申请人也可以拨打学校咨询电话查询了解。

04

问: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怎么办?

因转学插班学位十分紧张,转学插班申请无法保证全部接收转入。学校受理转学申请不等同于接收转入,请申请人合理预期。如果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学生应在原学校就读。对新落户到海口市且尚未使用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学生,学校无空余学位不能接收的,由教育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安排。

05

问:教育优待对象怎样申请转学?

按照政策落实对烈士子女和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的教育优待。

申请人在7月28日9时至8月6日17时,扫描“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二维码申请,并于8月6日前由本人向受理单位提出申请。具体受理部门详看《海口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点击蓝色字体查看)

海口市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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