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国际红十字运动的重要成员。中国红十字会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
中国红十字会成立于1904年,建会以后从事救助难民、救护伤兵和赈济灾民活动,为减轻遭受战乱和自然灾害侵袭的民众的痛苦而积极工作,并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活动。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红十字会于1950年进行了协商改组,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并修改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1952年,中国红十字会恢复了在国际红十字运动中的合法席位。
长期以来,中国红十字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照中国参加的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其在人道领域的政府助手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
根据2017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内设办公室、赈济救护部、筹资与财务部、组织宣传部、联络部、机关党委(人事部)6个部室。
一、办公室
1.部门职能:负责总会机关和会领导相关服务工作以及总会机关内部协调工作;负责总会机关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印信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档案管理、来信来访、信息综合、值班工作和计算机网络硬件建设等。
2.部门负责人:张晓彬。
二、赈济救护部
1.部门职能:负责指导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开展备灾救灾、应急卫生救护、人道救助等工作,负责拟定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和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统筹总会应急救援队伍、备灾救灾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和救护工作;参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的宣传推动及管理工作等。
2.部门负责人:曹怀杰。
三、筹资与财务部
1.部门职能:负责总会筹资工作及国内捐赠项目的洽商、谈判、协议的签署及部分项目的实施;统筹管理总会机关各类资金和资产,负责总会日常财务与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2.部门负责人:王海涛。
四、组织宣传部
1.部门职能:负责中国红十字会组织建设;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中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中国红十字会宣传工作等。
2.部门负责人:邵锋。
五、联络部
1.部门职能:负责与红十字国际组织、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负责与台湾红十字组织、香港、澳门红十字会的交流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民间外交和对外及台港澳地区的交往,执行政府指定或委派的人道主义工作,具体实施对外人道救援工作。
2.部门负责人:米娜。
六、机关党委(人事部)
1.部门职能: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总会机关人事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工作。
2.部门负责人:张绪勤。直属单位: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备灾救灾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援外物资供应站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管理中心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报刊社(中国红十字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