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的财产信息怎么认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中的财产信息,可以从银行账号、个人财产使用情况、以及工资待遇等情况来进行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公民个人信息包括公民的姓名、年龄、有效证件号码、婚姻状况、工作单位、学历、履历、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或者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数据资料。”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个人信息类型的认定主要包括: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行联信息、通讯信息、交易信息、教育信息,等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具体行为有:
(1)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
(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
(3)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二、怎么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情节严重
从《刑法》条文和司法实践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只有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和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虽然刑法条文没有规定为情节严重,但是基于刑法的谦抑,也只有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才会构成犯罪。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行为严重到何种程度才构成犯罪或者说罪状中的“情节严重”应该如何理解,目前尚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的判断主要集中在信息数量、信息类型、营利数额、信息用途、危害后果、获取手段等六个方面。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显然是包括了身份信息、财产信息等关键因素的,这些信息对于个人来说犹为重要,如果遭到泄露,轻则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影响到个人正常生活,严重的话会导致个人的财产受到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