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继承有最新政策吗?
关于公产房的继承没有最新政策。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依据我国《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公有房屋系指国有房屋和集体所有的房屋。从这条规定来看,公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不属于个人。
结合以上法律的规定,公有房屋所有权归国家或者集体。而个人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所以,公有房屋不能作为个人遗产继承。
父母的公产房死后儿子可以继续租?
答案是肯定的。建设部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也就是说公产房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由共同居住者续租。
公产房该怎么置换呢?
据了解,公产房置换采取的是公开挂牌、竞价转让的方式,包括挂牌交易、房管部门审核、摘牌交接三个步骤。
如果公产房承租人想转让现有住房使用权,首先要委托津-房置换对拟转让公产房进行评估以确定回购价格,再与津-房置换进行回购意向沟通;达不成回购意向时,提交必要材料,与津-房置换签订《公有住房使用权委托代理转让合同》,设定挂牌价格,在津-房置换连锁店进行挂牌转让;然后挂牌公示三天。挂牌期间承租人应让有意购买者按约定时间看房,摘牌成功后及时腾房、办理置换手续,最后接收房款。
如你有意购买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并在津-房置换的网站上,或津-房置换连锁店发现了理想房源后,看房、交纳保证金并于摘牌日按照“报价最高者成交及报价相同时间最先者成交”的原则进行摘牌。摘牌成功后付款、办理置换手续,最后领取房本、接收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