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能反悔吗?
可以反悔。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这时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有法定情形出现时,赠与人才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撤销。
房屋赠与需要公证吗?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采用登记制度,必须依法登记,而合同法中并未对不动产赠与合同作出限制。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但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也就是说,房屋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应是办理不动产登记,公证的作用只是增强约束力,使赠与人不能随意行使任意撤销权而已。
房屋赠与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的。
第二,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即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第三,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
第四,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并且直系亲属间赠与是不限购的,不需要做购房资格审查。
赠与的手续相对而言比较简单:一是赠予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予的书面合同,即赠予书。二是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予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办理公证。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予书及公证书和契税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