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本工程位于上海市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基地北侧为龙东大道,南侧为李时政路,东侧为日月光厂区,西侧为勃林路殷格翰厂区。砖混结构, 31#楼主体施工完毕开始施工外墙粉刷、部分附加立柱制模和外墙保温,并需使用吊篮。 二、吊篮施工安全措施 (一)、一般要求 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度。 2、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3、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吊篮平台的要求 1、吊篮平台的结构应能承受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出厂前必须做荷载实验,并应检查焊缝是否开裂和螺栓是否有松动现象。 2、吊篮平台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焊缝达到设计要求。 3、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 4、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5、吊篮平台内应设有安全带和工具的钩挂装置。 6、吊篮平台内最小通道宽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积不小于每人0.25㎡. 7、吊篮平台上必须装有固定式的安全扶栏,靠建筑物一侧的高度不小于800mm,后侧及两边的高度不小于1100mm,扶栏应能承受1000N水平移动的集中荷载。 8、吊篮平台安全扶栏所有构件应光滑、无毛刺,安装后不应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缺陷。 9、沿吊篮平台底板四周应装有高度不小于100-150mm的挡板,挡板与底板间隙不得大于5mm。 10、吊篮平台应有在建筑物表面滑动的导轮或配备缓冲装置,保证吊篮平台的稳定,以避免与墙面撞击。 11、吊篮平台如果装有门,其门不得向外开,门上应装有电气联锁装置。 12、吊篮平台正常运行操纵装置应安装在吊篮平台上,并且要选用可点动和连续手按及不受气候影响的电气设备。 (三)、提升机构的要求 1、卷扬式提升机构的卷筒必须有档线盘,钢丝绳应整齐地缠绕在卷筒上,当吊篮平台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档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绳直径的2倍。 2、提升机构的传动禁止采用摩擦装置、离合器、皮带传动等。 3、提升机构的传动零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 4、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 5、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灵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 6、提升机构上必须配备制动器,一般应有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载荷的125%的吊篮平台停止运行并停住。 7、主制动器:该制动器应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采用常闭式制动器。 8、辅助制动器:辅助制动器一般应刚性安装在提升机构的机架或底座上,可用常闭式制动也可用手动机械制动,该制动器主要是使用在提升机构采用手摇驱动情况下,能使吊篮平台在100mm范围内停住,其安装位置要便于操作、检修和调整,并有防水保护。 9、、提升结构上下运行最大额定速度不得超过10m/min。 (四)、安全保护装置的要求 1、吊篮一般须配备制动器、行程限位、安全锁等,并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安装。 2、行程限位 (1)吊篮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 (2)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3、安全锁 (1)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装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 (2)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不超出100mm的距离内停住。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和出厂。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必要时吊篮上须有防倾斜装置。 5、吊篮上宜设超载保护装置。 (五)、钢丝绳的要求 1、钢丝绳的选择 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段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891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1)吊篮使用的钢丝绳形式、规格和长度都应在说明书内写明。 (2)在任何情况下承重钢丝绳的实际直径不应小于6mm。 2、钢丝绳安全系数的确定: 钢丝绳安全系数值不应小于9 3、钢丝绳的固定应符合GB5144的规定 4、不允许以连接两根或多根钢丝绳的方法去加长或修补。 5、钢丝绳的检查 (1)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2)检查周期:对于吊篮的钢丝绳,在使用以后每月至少检查3次,并应符合GB5972中2.4.1的规定。 (3)检查部位:必须检查钢丝绳的整个工作长度,同时也必须仔细检查通过滑轮或卷筒,其他接触面以及正反缠绕的那些钢丝绳绳段。对于靠近末端接头处的钢丝绳应当仔细检查。 (4)在闲置设备上钢丝绳的检查:当设备已闲置或停用一个月以上时,其钢丝绳在设备使用以前要做全面的检查。 (六)、悬挂机构的要求 1、悬挂机构的结构件必须选用钢材或其他合适的金属结构材料制造,可采用焊接、铆接或螺栓连接,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2、悬挂机构受力构件必须进行质量检验,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3、悬挂结构施加与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上的作用力都应符合建筑结构的承载要求。 (七)、配重的要求 1、吊篮的悬挂结构或屋面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纸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员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八)、配重的要求 1、吊篮的悬挂机构或屋面的小车上必须配置适当的配重。 2、配种因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员检查核实才能使用。 3、抗倾覆系数等于配重矩比前倾力矩,其比值不得小于2。 (九)、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欧姆。 2、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3、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出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十)、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的承载要求 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撑处应能支撑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十一)、设备验收 1、净荷载试验:吊篮现场安装后,应进行空载安全运行试验,将吊篮启动后上下运行几遍,检查屋面机构、钢丝绳、安全锁等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 2、满载试验:按吊篮使用最大荷载在吊篮上面加载,并将吊篮提升到距地面1.5—2米处,不少于4小时后,检查整个机构工作是否正常,各个项目是否符合安全性能要求。(1、钢结构是否开焊变形;2、电气系统是否正常;3、安全锁锁绳是否正常) 3、吊篮安装完毕后由吊篮公司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塘沽区建交中心人员备案验收。设备验收完成后,取得备案证明,吊篮方可正常使用。每次吊篮移动位置后,必须有项目安全员和吊篮租赁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十二)、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1、吊篮组装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根据工程情况编制组装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组织验收。 2、组装吊篮所有的料具,要认真验选,用焊接组合的吊篮,焊件要经技术部门检验合格方准使用。 3、吊篮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吊篮的防护、保险措施、挑梁、手动葫芦或倒链、吊索、钢丝绳,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工人在有隐患的吊篮内作业。 4、使用吊篮时,应设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监视挑梁荷载与变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部门反映。 (十三)、其他要求 1、工人在吊篮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必须佩戴安全带,将保险钩挂在大横杆上后方可进行施工。 2、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安装固定件前打眼用的电锤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末级开关箱必须配漏电保护器,工人必须带绝缘手套进行操作,专业电工进行接线。 4、操作人员需穿防滑鞋,有恐高症、心脏病的人员禁止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二、施工现场防火措施及防火管理 1、复合板进入现场后,远离可燃物及火源水平存放并进行苫盖。附近放置干粉灭火器。 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设备并加强维护、保证完好; 3、在外檐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下部设置接火斗用于接放未燃尽的焊渣,防止未燃尽的焊渣引燃墙面上的挤塑聚苯板。电气焊作业现场设专人进行看护,电气焊作业完毕,将未燃尽的焊渣全部清除后方准离开。 4、存放现场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并做好标识; 5、存放现场及加工制作场地不得堆放易燃等危险物品; 6、要注意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与明火、电焊作业工种交叉作业; 7、保温层夜间施工使用碘钨灯照明时,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8、暂停施工时,对其暴露的泡沫塑料芯材部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 9、下班前必须将零星保温材料、碎屑等清除干净;
10、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11、注意门窗等物品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