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泰州市税务局送达了一份税务处理决定书,检查泰州齐顺物资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存在 购销活动存在大量大额资金闪进闪出,无资金沉淀现象 。
以数治税时代,银税联网,信息互通共享,企业一定要小心这些涉税风险!
一、大额现金闪进闪出,暴力虚开!
据泰税二稽处〔2023〕24号文显示,泰州市税务局对该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划重点:该公司目前走逃失联;存在购销活动存在大量大额资金闪进闪出,无资金沉淀现象;上下游无运输发票,自身无运输业务,货物流异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处理决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税局已经证实该单位虚开25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22092443.02元,税额3716765.74元,价税合计25809208.76元;
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已证实虚开的发票发往下游受票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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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起案件暴露的细节来看,涉案人员的虚开手法简单粗暴,不加掩饰, 大额现金闪进闪出,无业务暴力虚开,很明显的三流不一致,且在开票后不久就走逃失联 ,可能就是为开票成立的空壳公司,由此可见其法律意识的淡薄,枉顾税法的虚开红线,将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2022年版) 第五十六条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目前该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银税联网,资金流水异常有风险!
此案中,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税局在进行涉税检查时,将“大额现金闪进闪出,无资金沉淀现象”认定为“交易资金异常”。
虽然银税联合进行税务稽查已经不是新鲜的稽查手段了,但仍有不少企业铤而走险。
同样的案例比如 “广东猎狐2017”行动中破获的一起虚开大案 。 多个账户存在巨额资金往来被查。
2016年3月,茂名某银行向市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称,该市辖区多家银行有 多个账户之间存在巨额资金往来 ,涉嫌地下钱庄、洗钱交易的犯罪行为。
经查发现,2016年4月至2017年1月期间,涉案人员杨某友、杨某聪(已到案)等人利用空壳公司,先后与茂名市某烨塑料有限公司等2500余家企业或个人, 利用虚构贸易活动、签订虚假购销合同、提供和虚开各种票证、伪造虚假交易流水等手段,将“货款”通过公转私方式多次转账,化整为零并提现或回流 。
警方发现,涉案的9家空壳贸易公司合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8000余份,金额高达44亿余元,开票对象涉及全国22个省170余个地区。此案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5亿余元。
再比如之前某抗原试剂生产企业,将2亿元“居间费”伪装成“咨询费”,差点“蒙混过关”,但百密一疏,检查人员在核查涉案人员资金流水中“咨询费”的流向后发现,两者总金额完全一致,案件才真相大白。
三、银行流水异常,小心涉税风险点
1、大额交易、可疑交易!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容易被监管?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就给出了明确答案: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这些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2、银税等多部门信息共享
国办函[2017]84号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 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 。
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比较困难的,但从2018年开始,税局和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 银行流水出现大额交易 ,将被重点监管; 被认定为可疑交易的 ,银行可能会共享给税局等部门,由此引发税务稽查。
3、虚开发票无处遁形
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 这些资金回流也成为税务人员的关注的重点。
据《中国税务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税务人员专门研发了一个 资金分析系统 , 该系统从数据匹配性入手,运用算法追踪资金流向,只需导入企业资金数据,系统会自动追查发票数据,辅助以人工分析,就能发现有问题的企业和个人。
目前,该系统已被多个稽查部门应用。
除此之外,税务部门还借助了公安部门的资金流穿透技术,同时加强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银保监会、各商业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建立了银行查询协作平台。
遇到涉及税收违法案件,通过多部门的协作沟通,税务稽查人员就能够检查开票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是否合法合理,判定其是否存在资金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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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治税时代,金税系统,银税联网,多部门协同信息共享,都在昭示着一个道理:企业规范化监管逐渐趋严,企业野蛮生长的时代已经翻篇。
企业不能再用过去的眼光、经验来看待眼下的企业生存环境了。早日合规是企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