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上班的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一般是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那么上班时间出去办私事算工伤吗?下面由普法知识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上班时间出去办私事算工伤吗?
在上班时间内外出办私事的,不属于工作时间内,所以发生人身损害事故后,不能认定为工伤。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劳动局工伤认定程序是什么?
1、工伤认定申请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按如下材料报送申请:
1、填写《企业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4份)
2、填写《个人信息表》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工资报酬领取证明即工资条复印件或工友书面证明等)
4、抢救医院初次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
5、身份证复印件
6、交通事故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
7、复转军人旧伤复发的,本人革命伤残军人证
8、见义勇为的,提交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9、工伤证明材料
10、二寸照片1张
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
12、受伤经过简述报盘
工伤事故发生后,一般机构健全一些的单位会有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如安全科等)来负责处理。确定申报工伤的,应及时填写各种表格,报劳动局保险科审批。以上11项材料或报表中第6、7、8、9项为特定事件下才有的,一般可以不需要。第12项是工伤审批现在信息化,受伤经过简述需要录入系统,需要我们录入到电脑直接报盘。
注意:医院诊断证明非常重要,无论是在认定、鉴定、报销等等时候都有重要作用。劳动局保险科经审核认定工伤后,会发《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和《工伤证》。
提交完整材料之后的认定时间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