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需写的是遗嘱,不是遗书。别吓唬我们啊。哈。
遗嘱没有什么标准格式,只要把立遗嘱人是谁,涉及的作为遗产的个人财产是什么,要遗赠给谁,是否有、其他附加条件写清,最后必须要写明立遗嘱的时间,最好要大写,以防改动。因为出现两个以上同类遗嘱时要以时间最后的为有效,所以,这是很关键的。另外,如果是自书遗嘱,立遗嘱人自己签字按手印即可,有改正的地方也必须按手印。如果是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其中一人是执笔人。如果是公证遗嘱就好办了,公证员会帮你的。
遗书也即是一种自书遗嘱,只不过文学意义上的语境不一,从法律上看是一样的,所以楼上的不应该被吓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五种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继承法》还规定遗嘱人可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可见,一个遗嘱人所立的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