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很早以前我们还没有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当时的退休制度规定,退休费待遇都是由用人单位或者政府发放的。
按照当时的退休待遇计算方式,是按照工龄领取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作为退休费的。另外,还有根据职务级别等因素确定的退休生活补贴。当时的退休待遇计算发放比例是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发放70%,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发放80%,工龄满30年不满35年的发放85%,工龄满35年以上的发放90%。如果是在过去的话,工龄40年和工龄20年的退休费差别只有计发比例的10%。
1992年我国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各地陆续建立起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了。北京市从1992年开始,每年养老金就调整一次。
当时虽然国家也组织调整,但是具体实施和要求还是主要有各地规定执行。比如说关于《200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3号),国家明确调整的比例是按照不超过当地2000年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0%掌握,但是具体如何调整国家并没有要求。
从2005年开始,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家建立起统一的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2006年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下子明确调整了2005~2007年三年的养老金。这一次调整明确提出要向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等适当倾斜调整。
等到了近几年,我们养老金调整的方案都已经基本成熟。具体调整方式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的。其中,定额调整是人人增加相同的养老金钱数,挂钩调整是分为按缴费年限挂钩和按养老金水平挂钩,适当倾斜是针对高龄老人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进行照顾。
比如说湖南省2021年的调整方案,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按缴费年限挂钩为每满一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1.4元,按养老金水平调整为增加上年度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3%,还有对高龄老人的倾斜调整。
按照这样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工龄20年基本养老金2000元,可以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99元。工龄40年,基本养老金4000元的情况下,能够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却只有153元。很明显增加的养老金钱数不是两倍。但是,按养老金缴费年限调整和按养老金水平调整是两倍。
全国各地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毕竟不是都跟湖南省一样。比如说四川、山东、江苏、浙江、吉林等很多省份,缴费年限越短增加的养老金标准越低。四川省去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缴费年限15年以内的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0.7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年缴费年限能够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这种情况下,缴费20年养老金会增加19.5元。缴费40年养老金却能够增加55.5元,增加的钱数接近缴费20年的三倍。
江苏省是缴费年限15年以下的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1.8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25年以下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2.7元;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每年缴费年限增加4.5元。这种情况下缴费年限20年会增加40.5元,缴费年限40年会增加121.5元。缴费年限40年增加的养老金是缴费年限20年的三倍。
所以,养老金的缴费年限非常关键,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往往是缴费年限越长增加的标准越高的,建议有条件的人尽量长缴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