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社会消费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人们总喜欢去进行超前消费。这也从侧面加快了关于债权以及贷款相关法律的发展。而在债权与贷款的相关条文中最重要的也就是抵押。而抵押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抵押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吧。
一、抵押权的概念
抵押权是一种法律协议,当资金借入人不能支付债券或票据所要求支付的款项时,它能够保护资金借出人。抵押权赋予资金借出人从协议中确定的资金借入人资产的出售所得现金中获得偿还的权利。
二、抵押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
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
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三、抵押担保的范围
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围内优先受偿的问题。
它是抵押效力问题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抵押权为约定担保物权,故抵押担保的范围一般应当以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的约定为准。假如抵押合同明确规定抵押担保的范围仅包括主债权而不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或者仅包括其中的一项或若干项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办理。一旦出现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的情况,在处理抵押物所得中,债权人只能按照抵押合同中约定的优先受偿的范围优先受偿,而不能超越约定的优先受偿权。
以上就是法律知识网小编为大家总结的抵押权成立的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大家能够正确的适用好抵押权。也希望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那些对抵押权有困惑的朋友们。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知识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