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法定劳动年龄是16-60岁,体育、文艺和特种工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下面我们来了解下失业保险如何续接,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如何续接
网友提问:我缴纳失业保险2年整,2011年5月1日离职,但企业给我的终止时间写的是2010年12月底,社保及失业保险也交到2010年12月底,我离职后马上就去申领失业保险,但是已经超过60天的期限,如果我想保留失业保险的期限,再去其他企业工作,应如何办理,是否需要失业登记
律师解答:根据规定,城镇企事业单位跨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单位转移和失业人员流动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的保险机构,应当将其关系转至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机构。
失业保险相关知识
待遇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失业保险待遇中,医疗补助金是失业人员患病就医时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的补助,标准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一般包括每月随失业保险金一同发放的门诊费和按规定比例报销的医疗费两部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参照当地在职职工的规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为了鼓励和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而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一般说来职业介绍的补贴支付给职业介绍机构,由他们为失业人员免费介绍职业,而职业培训的补贴的支付办法则不同,有些是直接发给失业人员、有些则是失业人员培训后报销,还有的是对培训失业人员的培训机构进行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