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傲慢,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暴食)及色欲。
七宗罪,13世纪道明会神父圣多玛斯·阿奎纳列举出各种恶行的表现,分别是贪食、色欲、贪婪、伤悲、暴怒、懒惰、自负及傲慢。六世纪后期,教宗额我略一世将那8种罪行减至7项,将自负并归入傲慢,伤悲并归入懒惰,并加入妒忌。他的排序准则在于对爱的违背程度。其顺次序为: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饕餮(暴食)及色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