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释千结
吴晓云的案子,秦池的推理与证据很充分。因为秦池是排除了所有的疑点之后得出的结论。得到吴晓云犯案的理由,秦池有三次推理过程。
第一次秦池去到案发现场,现场没有丢失任何财物,全家四口人三口人死于室内,且三人皆身中多刀,只有年轻的女主人满臂是伤跳楼身亡,这符合仇杀的可能。
激情犯错仇人还想强奸女主人,基于郑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力是有可能有仇家的,所以第一次推理仇杀合情合理。不带走任何财务肯定不是劫财,从被害人的多处刀伤可以猜测他们积怨已深,仇杀推理的证据充分。
第二次走访调查后得知孩子在学校得以保住性命,但是秦池看见孩子以后,从孩子宿舍里的脏衣服和脏鞋子推断,凶手有可能是家里唯一的幸存者也就是这个孩子。
因为被害者遇害的时间,这个孩子经推理没有在学校,那么他有充分的作案时间,又因为家中房门没有被撬的迹象和小区里没有生人出入这一点上看,孩子有可能躲过监控实施犯罪。
而且孩子知道自己有可能不是这家的血脉,也知道家人不喜欢自己,有作案动机和作案的可能性,所以第二次秦池推测的是孩子作案,证据充分合理。
第三次确定是吴晓云的自导自演。
因为孩子的老师给孩子作证,说孩子没有回家,所以排除了孩子作案的可能。又从孩子老师的口中得知,孩子的妈妈因为丈夫的猜疑经常遭遇家暴。还在吴晓云的旧相好那里得知他们过去确有私情,丈夫的猜疑有理有据,怀疑孩子不是亲生,所有财产都不留给孩子。
吴晓云得知这一切又被家暴后忍无可忍,所以杀了人。为了给孩子留下足够的钱长大,吴晓云想到了在保险公司骗保。如果是被害身亡全家人的保险费用足够孩子长大所需了。吴晓云凭借自己曾经在法医鉴定中心的工作经验,完美的掩盖了杀人现场,还伪造成了仇杀。
秦池他们还原了现场,找到了遗留在马桶内的带血衣服碎片,所有一切真相大白。三次推理得出结论,一次比一次靠近真相,推理与证据充分,所以案子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