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热点 juredian

青少年沉迷短视频,视频号不应继续藏身微信

日前发布的《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2)》指出:未成年人近半年内的上网率达99.9%,上网普及率已近饱和,显著高于全国互联网普及率(73%),网络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发展过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观看短视频,成为未成年人最主要的网络使用。

随着游戏防沉迷政策逐步收紧,未成年人的“游戏瘾”得到有效控制,但新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孩子们玩游戏少了,但看短视频多了,其中包括大量游戏视频。此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小学生短视频使用特点及其保护》调查报告显示,使用过短视频的未成年人有65.6%,20%的青少年“几乎总是”在看短视频。

短视频作为新的内容表达形式,吸引了各种不同的内容生产者,也吸引了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各种不同受众。青少年普遍缺乏辨别能力,给青少年看的内容应该经过严格遴选。和传统的出版、电影、电视等长视频行业一样,短视频这种新的表达形式也需要进行分级管理,以便在”青少年模式“下,给孩子们提供更多满足青少年多样化需求的优质内容。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这已经被写入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网络保护专章。就短视频防沉迷而言,目前主要通过弹窗提示,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青少年模式“。可单凭一个系统设置,很难彻底消除青少年对短视频的沉迷。特别是像视频号这种内嵌于社交应用中的短视频平台,即便在青少年模式下,也包含“我关注的”“不可访问”以及“全部”三种选项,如果选择“全部”,青少年模式将形同虚设。

有业内人士建议,短视频平台可仿照网游防沉迷系统,每次登录都需人脸识别,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假冒成年人进入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完善现有防沉迷系统功能,找到监管盲区,堵住技术漏洞,应当尽快进入青少年短视频防沉迷的议题。其中特别值得一说的,依旧是隐蔽藏身于国民级应用产品微信之中的视频号,急需补上未成年人保护这一课。南都报道显示,抖音针对青少年具体年龄阶段,设置了6岁、9岁和16岁不同的内容池,但视频号还没有。这是短视频青少年保护比游戏更复杂的地方,作为用户量最大的短视频平台,视频号的内容管理水平也应尽快提升。

去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曾对腾讯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指出微信产品“青少年模式”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主要短板就是视频号。众所周知,微信早已成为全网社交的基础设施,大家的日常生活离不开微信。在这样的社交基础设施中,却捆绑着一个容易让青少年沉迷的短视频产品。社交应用跨界增加短视频板块,孩子刷短视频不仅更隐蔽,接触短视频的机会也更多,让短视频防沉迷,更加防不胜防。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法定义务。家长可以不让孩子下载或者干脆在孩子的网课设备中删除短视频APP,但是微信属于装机必备,在未成年人群体中普及率很高。很多中小学生都有自己的微信号,老师会在群里发布通知或者布置作业。疫情背景下,更是如此。倘若视频号可以继续隐身于微信之中,在微信里一样能够狂刷短视频,对青少年来说,再厉害的防沉迷措施恐怕也将无计可施。

不让未成年人沉迷短视频,“少年的你”需要全社会共同保护。继被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之后,用户规模已经超过抖音快手的视频号,不应该再继续隐身于微信之中,而是应该从微信中拆分出去,以独立APP的形式存在,并和其他短视频APP一样,严格采取青少年防沉迷措施,更好履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定义务。

搜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