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行政复议期限有多久?
律师解答:
对行政决定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那么,行政复议期限有多久呢? 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复议期限是自受理之日60日作出决定。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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