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精神病人可以辞退吗
律师解答:
如果员工患有精神疾病,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公司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职工生病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可以辞退职工。然而,如果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并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公司不能以员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辞退员工。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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