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这个名字很早就出现过,只是早期的武汉和现在的武汉管辖范围有所区别。
武汉三镇在历史上形成的顺序是江北(汉阳)早于江南(武昌),而汉口在明代以前,只不过是挨着汉阳的一个水曲荒洲,因此,在明代之前,所谓“武汉”,指的是武昌、汉阳两地的合称。元代武昌、汉阳均属于湖广行省,是鄂(武昌)汉(汉阳)的并称,元代诗人余阙在诗中把武昌、汉阳称为“双城”,就显示了武昌、汉阳由单称到合称的这一变化。
所以早期的“武汉”这一称谓就是武昌、汉阳双城的合称。在1822 年(清道光二年),范锴所著《汉口丛谈》中有一句“遂陷武汉等郡”,句中的武汉一词是指武昌、汉阳等郡(府),汉口当时还称不上郡(府)。咸丰年间,湖北巡抚胡林翼在其奏章、函牍中也经常用“武汉”两字,比如“武汉为荆襄咽喉”、“若使武汉克复”、“武汉两城对峙”等等这些话中所提到的武汉,显然也是指武昌、汉阳(其中也包括了汉口)两地的,“武汉”实际上应读作“武、汉”。
汉口确立独立地位是在1899 年(光绪二十五年),由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朝廷将汉阳、江夏分治,把汉口同知变成抚民同知,将汉阳汉水以北的地段,往北到滠口,往西到硚口,划归汉口同知管辖,把划拔的这一区域取名“夏口厅”。到了民国初年,又改汉口同知为知事,改夏口厅为县,于是便有了夏口县。夏口县就是汉口的前身。
在1926 年秋,国民革命军占领武汉。第二年年初,中华国民政府将汉口市(辖汉阳县)与武昌合并,划为京兆区,作为首都,并建立统一的武汉市政府,到这时,武汉才有了作为政区、市区的称谓。此后,武昌、汉阳、汉口时分时合,直到1949 年解放前夕,汉口作为直辖市,武昌作为省辖市,汉阳作为县而分治。
解放后,政务院将汉口、武昌、汉阳(县府所在地及邻近地区)合并为武汉市(原汉阳县治所迁至蔡甸,保留县的建制),武汉市人民政府设在汉口。至此,武汉三镇才名符其实地合三为一,武汉的称谓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