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3年时间还未收房,房主却要一直还房贷,这是怎么回事?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最悲催业主房贷快还完还未收房,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将尽3年时间,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清华湾的141户业主给了首付、每月还房贷,但他们却一直未收到楼,有些业主还需要租房住。赚钱买房已经不容易,碰到这种悲催情况业主们要怎么办呢?
怀孕时买房,孩子两三岁时还没住进去
清华湾楼盘位于旧城江边海逸路,两栋有近30层高的楼盘临江而立,开发商为市宏利投资有限公司。该楼盘2012起开售,按照计划2013年10月份交楼。截至2013年初,已有141户单位卖出。至今距交楼日期已过去两年多,141户业主仍未收到楼。
业主邓先生2012年6月份以首付6成、贷款20余万买了清华湾的一套房。如今邓先生已经还贷3年多,还没有住上新房。业主们表示,他们的房贷有些已经差不多还完了,但收楼还没有准确日期。“有些年轻夫妻老婆怀孕时买的房,现在孩子两三岁了还没有住进去。”业主芬姐告诉记者。
据业主们回忆,从2013年初,他们就发现了楼盘有不妥之处。2013年2月份起,业主们发现,本来在楼盘内对水电、绿化等后续工程进行施工的工人突然陆续离场,紧接着陆续有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查封清华湾未卖出的楼盘,清华湾剩余的193套住宅及331个停车位迅速被法院查封,楼盘销售暂停。
至此,清华湾资金链断裂的消息不胫而走,众业主背上房贷后却迟迟收不到楼的噩梦就此开始。
后续工程需要4000万
据业主们回忆,在住建部门主持下,141户业主与该楼盘原开发商先后两次会面商谈,开发商第一次向业主们表示“正在筹钱,承诺2013年7月可以完工”,承诺落空后,开发商又向业主们保证2014年4月完工。一次次落空后,时间拖到了2014年4月。
与此同时,向清华湾楼盘贷款2个多亿的清远某银行也通过法律程序申诉权益。法院对清华湾193套住宅及331个车位进行了多次公开拍卖,也发出过变卖公告却无人竞买。最后法院将住宅及车位作价1.52余亿元,以“以物抵债”方式交付该银行。自此,该银行成为清华湾最大的业主。
141户业主希望银行方能够尽快想办法完成后续工程,“盘活”清华湾,让他们能够早日收房。今年3月3日,141户业主中的代表赴银行方办公大楼,与银行方讨论“怎样完成后续工程”等事宜。银行方负责人表示,经过测算,后续工程需要约4000余万元投入。
面对这笔投入,业主方希望银行方能够出资完成,而银行方表示,作为业主方,银行也是受害者。会上,银行方透露,他们已与清远本地一个地产商签订了协议,由该地产商带资完工,待清华湾“盘活”,将银行手里的193套住宅和331个车位卖出后,再计算成本和收益。
目前有若干工人进场施工
银行方与新开发商签订的进场完成后续工程的协议已于2015年12月签订。然而,协议签订后,新开发商却迟迟没有进场开工。141户业主多次催促银行方,要求新开发商早日进场开工。在压力之下,为解决工程资金来源,银行方决定向开发商贷款。3月18日,在停工了近3年后,终于有几名工人进驻了清华湾楼盘工地。
目前,楼盘主体工程已经完工,外部装修也已经基本完成,但门窗及水电、消防、绿化、地下车库等工程还未完成。工程停了近3年,地下车库浸了很深的水。因为没有门窗,雨水打进楼房内的墙壁和地板。
业主芬姐说,“之前说有新开发商进场开工,拖了好几次,这一次终于有人进场了,想不到就四五个人,最怕他们打"假球’,做样子。他们承诺3个月完工,按照这样的进度,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完工。”
能否业主“自救”复活?
此前,清远曾有资金链断裂楼盘靠“自救”方式复活的先例,清华湾能否效仿?据了解,该楼盘为时尚都市楼盘,当时该楼盘停工时小区内后续工程大部分已完工,经过集体协商,小区约463户业主平均每户出10000元自救,就完成了后续的消防、电梯安装、水电等工程。
而清华湾后续工程需4000多万元,由141户业主来分担的话,每户需要几十万,即使加上银行方的193套,每户也需要支出十几万,是笔很大的开支。“自救”复活的方式恐难效仿。
清华湾盘活难在哪?
业内人士分析,只要有资金,3个月完全可以将后续工程完工。但关键是在目前的房地产形势下,有没有人愿意出这个钱。
目前,银行手上的193套住宅和331个车位作价1.52余亿元,加上后续工程的4千万,意味着楼盘“盘活”后193套房和331个车位至少要卖出2个亿(不包括销售人员等销售成本),而在目前房地产形势下,从清华湾烂尾多年的情况看,似乎各方信心不足。
此外,目前刚需市场以中小户型为主,而清华湾楼盘多为120平方米到190平方米的大户型,并不是市场的刚需户型。
即便如此,清华湾位于旧城江边的黄金地段,具备好的区位优势。“待房地产形势好转后,"盘活’进程可能会加快。”有业内人士分析道。
现在最为焦急的是141户业主,他们给了首付、每月需要还房贷,但已经过了交楼日期2年半,他们仍未收到楼,有些业主还需要租房住。他们迫切希望后续工程早日完工。
与银行方签协议的新开发商是否真的有诚意接手该楼盘,由银行贷款解决资金来源后,是否会加大力度完成后续工程,有待时间检验。
【法律解读】
《》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