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永波(1931年9月-),满族,满洲正黄旗后裔。生于辽宁复县(今大连市瓦房店)人,曾任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1988年被授予中将军衔,1993年6月7日晋升上将军衔。中共第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
人物简介
于永波(1931.9—),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人,上将军衔。生于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老虎屯满族镇磊子山村楼沟屯。满族。中专学历。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被授予上尉军衔。1960年晋升为大尉军衔。1963年晋升为少校军衔。1988年9月被授予中将军衔。1993年6月7日晋升为上将军衔。
人物履历
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7年9月参加东北民主联军(1948年1月后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南满独立师。曾任第四野战军团宣传队副队长。参加过东北1947年冬季攻势和辽沈战役、平津战役、解放大西南等战役。
1950年参加抗美援朝,在中国人民志愿军任团宣传干事,参加了第一至第四次战役、1951年夏秋防御战役和1952年春夏巩固阵地作战。
1952年11月回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某师政治宣传科科长、团政委、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广州军区司令部办公室主任、军政委。
1985年起任南京军区政治部主任。
1989年12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副主任。
1992年10月在中共第十四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2年11月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1993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八届一次会议上被任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3年5月任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副组长。
1993年6月任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副组长。
1997年9月在中共第十五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1997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3月在全国人大第九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是中共第十三至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八、九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
1992年10月—2002年1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
政治立场
于永波一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观。
坚决服从党的绝对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身先士卒,为人师表。积极进取,赋予开拓。勇于创新,实绩卓著。科学领导,持续发展。
重要贡献
于永波参加革命以来,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绝对服从党的绝对领导,努力学习军事技术和文化知识以及指挥领导艺术,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年代都为党和祖国尽心、尽力、尽职,作出了重大贡献。受到了广大指战员的热烈拥护,在部队中享有较高的威望。
解放战争中为人民立下了不朽功勋,朝鲜战争中为打败美国侵略者、保家卫国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