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交易市场
一、什么是碳市场?
什么是碳市场?负外部性内部化手段之一
温室气体排放是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无论生产者或是消费者均会产生温室气体,温室气体累积可能导致气候变化问题并产生社会福利损失,而这一损失在碳中和概念兴起前未能完全反映在各企业的生产成本中,并由此导致市场失灵,无法对企业的排放行为形成约束。当前解决负外部性的思路之一是将外部性内部化(定价),令市场重新有效,主要方法有二:一是“庇古税”演化而来的碳税,二是基于“科斯定理”演化而来的碳交易市场。
碳税与碳市场,本质是通过两步走的方式推动减排。一是确定碳价,将碳排放的外部成本转为企业的生产成本,二是令企业根据碳价调整自身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减排。其中,碳税为政府直接为外部性定价,碳价等于碳税,属于价格手段。而碳市场则是政府通过设定减排目标及排放总量,令市场为碳排放定价,属于数量手段。本报告中,我们着重分析碳市场。
二、碳市场如何运行?
碳市场运行机制可以概括为总量设定、配额分配、交易及违约惩罚四个部分:由行政部门或组织设定域内一定周期内的碳排放总量,并将其分配给控排企业;而后,企业可根据自身排放需求,对碳配额进行交易;周期末,企业需上缴与自身排放等量的碳配额,否则将面临罚款等惩罚。此外,企业还可以购买核证减排量(后文详述)以抵消部分上缴需求,但可抵消比例通常不高。
根据流程不同,碳市场可分为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一级市场主要完成总量的设定、碳配额的分配以及核证减排量的备案,二级市场主要进行碳配额和核证减排量的交易。此外,碳市场通常还包括为企业提供各类减排服务(如咨询服务、交易服务)的服务市场,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是碳市场的核心。
三、什么是碳交易?
碳交易基本原理是,合同的一方通过支付另一方获得温室气体减排额,买方可以将购得的减排额用于减缓温室效应从而实现其减排的目标。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2)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为计算单位,所以通称为“碳交易”。其交易市场称为碳市场(CarbonMarket)。
四、企业如何参与碳交易?
对企业来说,要开展碳交易,可分为交易前准备、交易中操作、交易后处理三个步骤∶
1、交易前准备
通常情况下,控排企业是否开展碳交易,首先需要判断配额盈缺情况。若存在缺口,则企业必须通过在碳市场中购买足额的配额履约,而有盈余的企业可选择在碳市场中出售或留存。
若企业决定参与碳交易,需确保交易所需账户,即配额注册登记账户、交易账户、资金存管账户均已开立且能正常操作。如需要参与ccer交易,还应开立国家登记簿账户。
在上述基本条件确定后,需制定交易策略。交易策略应至少包含∶入场时间、交易量、预期价格、交易方式、交易对手方等。若需买入配额,还应包含预期资金需求。
2、交易中操作
碳交易有挂牌交易和协议转让两种操作方式,两种方式在交易对手方、交易规模等方面存在区别。
2.1、协议转让是指企业提前通过询价、招投标等场外协商方式确定交易对手方(机构或其他企业)并达成一致,提前签订合同后经交易所确认成交的交易方式。
2.2、挂牌交易是指企业将配额采购或销售意向在交易系统内进行申报,经系统撮合与符合条件的对手达成交易的方式。
无论挂牌交易或协议转让,交割都需要通过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交易所进行,并使用专门的资金存管账户进行资金结算。两种交易方式最主要的区别是对手方和交易量价的确定性。挂牌交易虽然流程和操作比较简单,但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取决于市场上的买卖单数量,对市场流动性要求较高;协议转让虽然需要线下进行谈判筛选对手方,但交易量价均不存在不确定性。
3、交易后处理
根据试点市场经验,为了降低风险,碳交易所多数采用T+n的交易周转制度,完成交易后配额和资金都需要等待n个工作日方可解冻(配额解冻是指能够重新用于交易)。若企业买入配额是为履约,还需将配额划转至配额注册登记账户才能进行履约操作。
此外,交易完成后,企业还应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进行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列示和披露等工作。
五、个人如何参与碳交易?
1、在碳交易市场开户,进行买卖
开户流程跟股票开户流程是十分相似的。个人碳交易需要在我国的各大试点碳交易所进行,个人想要开户,首先需要按要求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再进行开户领取席位号、绑定银行卡、网银签约等操作,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后,可通过网上交易客户端和手机APP进行交易。
我国试点碳交易所:
(1)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2)北京环境交易所/北京绿色交易所
(3)深圳排放权交易所
(4)天津排放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6)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环境能源交易平台
(7)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
(8)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9)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北京碳市场是综合表现较好的试点市场,其纳入控排企业数量最多,且可交易产品种类也较为丰富,并选取历史法和基准线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配额的分配,可根据行业的不断发展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避免了配额分配太过宽松而导致的市场不活跃;其次,上海碳市场的表现也较为优异,覆盖行业较为全面,且在处罚力度方面也更为严格;湖北碳市场自开市以来就采取“低价起步、适度从紧”的方式对配额进行分配,市场活跃度也保持较好;广东碳市场以欧盟碳市场为蓝图,率先引入配额拍卖机制,从一级市场层面对配额分配进行控制,鼓励企业积极减排;深圳碳市场开市做早,门槛最低,采用总量控制和竞争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配额的合理分配;天津碳市场较为低迷,近几年天津市GDP增速放缓叠加配额分配宽松,这一现象可能是其主要原因;重庆碳市场自开始以来就处于不活跃状态,配额分配先松后紧、交易主体单一、纳入门槛高等因素共同造成重庆碳市场目前的局面;四川碳市场另辟蹊径,只交易CCER一个品种,成为我国唯一一个自愿碳市场;福建碳市场由于纳入配额交易,从非试点市场角度为我国构建全国碳市场贡献宝贵经验。
9大试点交易所中,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个试点碳交易所都支持个人开户,支持个人开户的分别为这5家:广东碳排交易所、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重庆碳排放交易中心、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2、关注碳普惠政策,参与到碳普惠
全国首个城市碳普惠平台在广州上线。市民通过绿色出行、节水节电等低碳行为,就可以获得碳币,兑换商品。部分行为碳减排量经核证后可进入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进行交易变现。
3、参与碳汇开发
个人有相关资源的时候,可以考虑碳汇开发,碳汇开发项目需要经过项目审定、项目注册、项目核证、项目签发,签发后的CCER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
六、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市场可以简单地分为配额交易市场和自愿交易市场。
1、配额交易市场为那些有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国家或企业提供碳交易平台,以满足其减排。配额碳交易又可以分成两大类,一是基于配额的交易,买家在“总量管制与交易制度”体制下购买由管理者制定、分配(或拍卖)的减排配额,譬如《京都议定书》下的分配数量单位(AAUs)和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下的欧盟配额(EUAs);二是基于项目的交易,买主向可证实减低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购买减排额,最典型的此类交易为清洁发展机制(CDM)以及联合履行机制(JI)下分别产生核证减排量(CERs)和减排单位(ERUs)。
2、自愿交易市场自愿市场分为碳汇标准与无碳标准交易两种。自愿市场碳汇交易的配额部分,主要的产品有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开发的CFI(碳金融工具)。自愿市场碳汇交易基于项目部分,内容比较丰富,近年来不断有新的计划和系统出现,主要包括自愿减排量(VER)的交易。同时很多非政府组织从环境保护与气候变化的角度出发,开发了很多自愿减排碳交易产品,比如农林减排体系(VIVO)计划,主要关注在发展中国家造林与环境保护项目;气候、社区和生物多样性联盟(CCBA)开发的项目设计标准(CCB),以及由气候集团、世界经济论坛和国际碳交易联合会(IETA)联合开发的温室气体自愿减量认证标准(VCS)也具有类似性。至于自愿市场的无碳标准,则是在《无碳议定书》的框架下发展的一套相对独立的四步骤碳抵消方案(评估碳排放、自我减排、通过能源与环境项目抵消碳排放、第三方认证),实现无碳目标。
七、碳市场运行流程
碳市场运行流程包含三个关键节点:配额预分配、配额最终核定、配合清缴(履约)。
1、配额预分配,根据上一年度产量等数据预分配目标年的配额;
2、配额最终核定,次年对目标年的实际排放进行核查,对配额进行最终核定,若与预分配不一致,则多退少补;
3、配合清缴(履约),控排企业完成目标年的配额清缴,其中配额不足的企业可通过购买碳配额、碳信用等方式完成清缴。
八、配额分配
配额分配方式主要包括免费分配、有偿分配。配额分配的关键在于控排企业是否需要为配额付费,各国排放交易体系期初大都以免费分配方式为主,因为免费分配方式易推广且不会增加企业负担,但这种方式在公平性和效率方面存在很多不足,要想实现更高的减排效率,拍卖分配是必然选择。
1、免费配额可通过历史排放法、历史碳强度下降法、行业基准线法,这三种方法进行分配。
2、有偿分配可通过拍卖或按固定价格购买。
九、配额价格
碳交易市场配额价格受市场供需状况、外部政策、宏观环境影响而表现出较大的差异。纵向来看,随着各地区对碳市场的制度设计逐渐完善和政府减排力度的加强,近几年碳排放交易价格呈现回升趋势;横向来看,各碳市场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以2021年均价来看,英国和欧盟领跑全球,分别为70.7、62.6USD/tCO2,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市场(RGGI)为10.6 USD/tCO2,中国8个碳交易试点市场均价约7.2 USD/tCO2,整体均价较低,可能与是市场尚处于试点开发阶段有关。
十、碳交易价值
“碳市场”在促进碳中和产业发展上将产生四方面积极影响。
可以让高碳行业通过碳减排获得收益,从而促进能源生产与消费两端发展碳中和产业的积极性。
通过分配宽松适度的碳排放权配额指标,以达到活跃市场、发现价格的目的,并以价格作为激励推动碳排放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技术。
推动增加林业碳汇和CCUS产业发展,实现生态修复。
依托全国“碳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为资本投向优质碳中和产业提供融资参考。
十一、碳市场、绿证市场、绿电市场
碳市场:“碳市场”2013年已在部分省市启动试点,;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上线交易。
绿证市场:2017年,我国启动全国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
绿电市场:2021年9月7日,全国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启动。至此,碳市场、绿证市场、绿电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均得以启动。
区别:绿证市场和绿电市场,是通过负荷侧消费绿电的方式促进绿色能源更多地取代化石能源以实现‘控碳’;‘碳市场’,是通过增加碳排放企业生产成本的方式促进化石能源低碳转型来实现‘控碳’。
协调机制:,一是探索绿证作为用户侧间接碳排放核算的凭证;二是推动电力行业控碳减碳政策关联耦合、彼此配套,尤其是避免可再生能源相关政策之间出现交叠重复;三是加快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体系,推动绿证的国际互认。
十二、碳交易定价探讨
碳中和产业不像能源环保产业那样集中度高、产业链清晰、成本容易核算,所以核定能源环保产业的成本相对容易,而核定碳中和产业的成本几乎不可能。因此,给碳进行物理定价也基本停留在理论层面。
从机制上来说,国内外通用的碳定价方式主要有碳交易、碳税两种。碳定价需要根据各经济体的排放特征、产业发展以及国际协定等多方面因素来定,最终目标都是引导减少碳排放。
开展碳交易的两个目标,一是增加化石能源成本,二是提升清洁能源的竞争力。目前最重要的是将“碳价”加到电价当中去,疏导给终端用户。然而,当前碳交易所产生的“碳成本”和“碳价”,并没有影响到电力终端消费者。事实也正是如此,煤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以“炭”为锚,而不是以“碳”为锚,设置煤电市场化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的参考因素也并不包括“碳成本”。
所以碳交易市场的另外一边还是电力价格改革,只有把‘碳成本’反映到电价里头去,最终才能真正影响产业结构调整、低碳消费、循环经济发展等等。“碳市场”产生的“碳成本”和“碳价”,还需要通过电力市场传导给终端消费者,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控碳”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