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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首日庭审结束 否认杀人指控 称法子英是魔鬼

时间:2022-08-19 23:18:24 热议 我要投稿

原标题:二审开庭劳荣枝否认故意杀人,检方:其供述前后矛盾

身负7条人命,逃亡20多年的劳荣枝,因犯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等罪一审被判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8月18日上午9点半,该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中午短暂休庭后,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半。

19日上午9点,将继续开庭审理此案。

二审首日,劳荣枝对有些案件中的抢劫、偷盗行为表示认可,但对于检方对其“故意杀人罪”的指控一概否认。

检方认为劳荣枝前后供述矛盾,不存在被胁迫,其与法子英在犯罪时是分工合作关系,构成共犯。

回顾:一审对被告劳荣枝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死刑

2021年9月9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在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称法子英是魔鬼

逃亡时得知其被毙很开心

在一审期间,劳荣枝曾当庭表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持异议,但也承认自己有罪,劳荣枝声称当时没有与法子英合谋,故意杀人、绑架以及抢劫也不是自己的本意。劳荣枝多次表示极度厌恶法子英,自己是被法子英诱骗、威胁,跟随法子英亡命天涯时她才19岁,没有办法选择。不过,法庭上劳荣枝所述有自相矛盾之处,她承认在与法子英逃亡期间其实也是有机会逃跑的。她说自己与法子英相处有感情,但也提出过分手。

劳荣枝说,她和法子英亡命生涯开销很大,当年法子英和她带6000元到深圳,半个月就花光了,而这之前,她存3000元要花3年时间。她说自己不屑跟着法子英干那些龌龊的事情,也不想要那些肮脏的钱,但经常被法子英殴打。她说,绑架抢劫所得的钱一般会临时保管在她这儿,但最终由法子英支配。

在庭审中,劳荣枝供述其在朋友生日宴上认识了法子英,被法子英诱骗外出赚钱。她说自己原本是小学老师,受法子英诱骗办理了停薪留职。“法子英是个非常凶险的人,是个魔鬼。”劳荣枝曾在法庭上说,在1996年到1998年自己两次流产,堕胎的当晚法子英还对她进行侵犯,她长期处于身体和精神高压状态。劳荣枝表示在逃亡期间当她从新闻上得知法子英被枪毙后,她很开心,感觉是为民除害。

受害人“小木匠”家属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当年审判法子英的时候,他明明是23日被抓,但是到29日才交代了劳荣枝,就是掩护其逃跑,听到劳荣枝没有被抓的消息,法子英还欣慰地笑了。

劳荣枝称自己被胁迫

检方认为是共犯,不是主从犯

8月18日上午9点半,该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半,中午短暂休庭。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二审庭审现场画面中可以看到,劳荣枝身穿防护服、戴着口罩和护目镜在三名法警押解下进入法庭,她神情淡定。庭审开始后,劳荣枝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冷静打开案件卷宗。随后,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但被法庭依法驳回。

劳荣枝说,1995年经朋友介绍结识法子英,当时对其经历不了解,之后被法子英强奸,担心名声不好,自己嫁不出去,所以没选择报案。之后,劳荣枝称,她也想过离开法子英,但被其威胁,这才不得不配合他。

当天的庭审,控辩双方主要对“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进行了举证质证。

1996年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杀人抢劫案,案犯杀死熊启义一家三口,碎尸、移尸,抢走贵重物品和现金。当年8月,南昌市公安局发布通缉令,显示经侦查,此案系劳荣枝、法子英所为,并附有他们二人照片。

在“南昌灭门案”中,庭审时,劳荣枝承认了自己的抢劫、偷窃行为,否认了有预谋绑架、杀人行为。劳荣枝称,当时她化名“陈佳”,在酒吧坐台时与熊启义相识。案件发生时,劳荣枝称并不是事前预谋,而是熊启义主动到出租屋找她送空调,随后被法子英发现,才发生了后来的事。另外,劳荣枝承认自己曾在熊启义家翻找财物,拿了2000元现金、手表和项链。但对于绑架、杀人行为一概不认,她辩解说自己离开时看到熊启义是被绑着的,直到2019年被抓才从民警口中知道熊启义死亡。

“温州出租屋杀人案”中,两名女子被害。对于此案,劳荣枝依然否认自己参与杀人,她辩称自己只负责了与受害人商谈租房事宜,而法子英临时起意抢劫,捆绑、杀害两人都是法子英所为。当劳荣枝取款后,告诉了法子英。劳荣枝的辩护人认为此案客观证据不足,光凭口供无法定案。另外,劳荣枝在财物支配上无主动权,处于被支配地位。

当天的庭审中,劳荣枝的陈述与之前对警方的供述有很多互相矛盾之处,她解释称是因为之前遭到疲劳审讯所致,她始终认为自己在案件中处于胁从地位。

但检方认为,从法子英、劳荣枝的供述以及证人证言都能证明劳荣枝系“南昌灭门案”“温州出租屋杀人案”的共犯,两人之间是分工合作的关系,不是主从犯,劳荣枝也不存在被胁迫。

受害方代理律师认为

一审很全面,不大可能改判

记者曾多次联系采访劳荣枝的二哥和二姐,他们今天也到了庭审现场。据了解,劳荣枝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她在家里排行最小。据其二哥劳声桥回忆,他最近一次见劳荣枝是在1996年7月中旬。

劳声桥和劳荣枝都就职于九江某知名企业,劳荣枝在该企业的职工子弟学校当老师。劳声桥说,劳荣枝和法子英交往的时候,他对法子英不是太了解,那个时候自己想做生意,妹妹说法子英的家人社会关系广,有事可以找他们。“后来,得知他们出去犯了那么大的案子,我不相信妹妹敢杀人,她杀人动机又是什么,想不通!”劳声桥说,他怀疑劳荣枝是被人胁迫干了那些事。

记者联系了受害人“小木匠”陆某某家属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她说,二审案件中,被害人家属并非上诉人,所以他们并没有前往参与庭审。不过,她认为一审判决总结已经很全面,劳荣枝参与作案手段残忍,情节严重,三个罪刑数罪并罚应该判处死刑,二审改判的可能性不大,劳荣枝虽然极力为自己辩解,但这些辩解是苍白无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