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构成要件:
(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
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在单位行贿罪中,还存在单位内部机构行贿犯罪的可能性。
所谓单位内部机构是相对于单位整体而言的,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单位内设的科、室、部等下属小单位。
(二)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
2、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