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张家口公安通报了3起涉疫典型案例:
案例一:4月26日,王某私自驾车从北京出发,在疫情防控卡口用虚假行程码通行回家。4月27日,王某某接到北京疾控通知其为密接者后,未按要求主动报备,也未自行居家隔离,多次出入烟酒店、饭店、豆腐坊等场所,造成新冠疫情传播风险。依据相关规定,我市警方对其进行立案侦查。
案例二:4月30日,王某夫妇二人从我市宣化区驾车返回经开区后,在明知与确诊病历属同时空密接人员的情况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未按规定报备个人行程,且多次外出购物、访友、参加葬礼,造成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依据相关规定,我市警方对上述二人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5月2日,司某伟、徐某杰、杨某三人于从北京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张家口,采取翻越高速栏杆,绕行疫情检查站方式,乘坐籍某梅非法运营的车辆进入我市沽源县境内。另外,司某伟回到家中,未按要求居家监测、核酸检测。依据相关规定,我市警方依法对上述四人处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