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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帝四经》一谭《经法》

黄帝四经》谭一、经法

1、《黄帝四经》是两千多年前原汁原味的经典——《黄帝四经》谭

据网络《古诗文网》,得知《黄帝四经》是马王堆汉墓出土帛书,初付于帛书老子乙本前,当时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黄帝四经》包含四部经典:《经法》、《十大经》、《称经》、《道原经》。因此说《黄帝四经》是两千多年前原汁原味的经典,是没有在两千多年中留下传承痕迹的经典。对此,在直接与两千多年前的圣贤直接交流中学习,不胜荣幸之至。慢慢谭来。

2、中华传统文化历来就认为:“道”是客观存在的——《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道生法。法者,引得失以绳,而明曲直者(也)。口执道者,生法而弗敢犯(也)。法立而弗敢废(也)。□能自引以绳,然后见知天下,而不惑矣。”谭:宇宙根本之“道”的变化产生了各项“法”,法就像绳墨辨明曲直一样决定着事物的成败得失。中华传统文化历来就认为:“道”是客观存在的,由宇宙根本之“道”的变化而产生的天下万物之“法”,也就是万物各自的“道”同样是客观存在的。因此遵守宇宙根本之“道”,由此产生万物各自的“法”是不可违犯;万物各自的“法”一旦设立便不可废弛。如自能运用如绳墨的“法”,而掌握万物各自的“道”,然后去认识天下万物,就不会感到迷惑。

3、天下万物的“欲”望都是不知足的——《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虚无(刑)形,其冥冥,万物之所从生。生有害,曰欲,曰不知足。”谭:“道”是虚空无形无影,寂静渺茫深远,万物是在“道”的变化中产生,一经产生便伴随着祸害,这就是“欲望”,这就是不知足。天下万物的“欲”望都是不知足的,注意:这并不是天下万物(包括人在内)各自的“本性”,而是“本能”。

4、天下万物为了生存必然要“动”欲望——《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生必动,动有害,曰不时,曰时而□。动有事,事有害,曰逆,曰不称,不知所为用。”谭:天下万物为了生存必然要“动”欲望,欲望一动便会伴随着祸害,这就是欲望不合时宜,就是逆时而动;因欲望一动就要有发生一些“事”,这些事就会伴随着祸害,这就是逆时而动,就是与天下万物各自的“法”不相称。这就是不知“道”,不知“法”的运用。

5、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有一定的道理——《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事必有言,言有害,曰不信,曰不知畏人,曰自诬,曰虚夸,以不足为有余。”谭:凡“事”必有一定的道理,有一定的道理就伴随着一定的祸害,这就是一些事不可相信;这就是不知敬畏人的作用;这就是人自对一些事的错误理解,这就是使人对一些事变的虚无缥缈,以对一些事理解不足而留下人继续认识的余地。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有一定的道理,也都伴随着一定的祸害,因此人的认识是无止境的。

6、天下万事万物生于“道”却不知 “道”——《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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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同出冥冥,或以死,或以生;或以败,或以成。祸福同道,莫知其所从生。见知之道,唯虚无有。”谭:天下万物万事都生于冥冥之中的“道”,其死生成败都是来至“道”。祸福同出一“道”,但万事万物却不知其产生的原因。要想明白死生、成败、祸福之“道”,唯有在人认识的虚无中去寻找永远变化的“道”。天下万事万物生于“道”,却不知在虚无中变化的“道”。正可谓是“道可道,非恒道”呀!

7、“道”的变化决定了万事万物的形态与名字——《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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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有,秋稿(毫)成之,必有形名。形名立,则黑白之分已。”谭:在虚无中“道”的细微变化,就会产生天下的万事万物,天下的万事万物必有相互区别的形态与名字,相互区别的形态与名字的观念一旦被人确立,那么是非黑白的分界也随之分开了。“道”的细微变化决定了天下万事万物相互区别的形态与名字。正可谓是“名可名,非恒名”呀!

8、万事万物生存之“道”与其“名”是客观存在的——《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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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执道者之观於天下(也),无执(也),无处也,无为(也),无私(也)。是故天下有事,无不自为刑(形)名声号矣。刑(形)名已立,声号已建,则无所逃迹匿正矣。”谭:所以尊“道”而行的人细心观察天下的细微变化,不固执、不依赖、不妄为、不徇私。因为,天下所有之事物,自行成形,自有其名和在生存环境中的声号也。形态与名字的观念一旦被人确立,在其生存环境中的声号建立起来了,则天下万事万物均无处逃避其痕迹,掩盖其生存的正“道”。天下万事万物生存之“道”与其“名”都是客观存在的。

9、“公者明”是放之四海历经千古而皆准的真理——《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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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者明,至明者有功。至正者静,至静者圣。”谭:心怀众生能包容一切的人,是对人生与人类社会,看的最明白的人。最明白的人总是能为众人的生存带来最好的生活的。这样遵循正道的人是安详平静的,达到了至静的人就是圣人。“公者明”是放之四海历经千古而皆准的真理。至今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10、人群中领头的首脑者必须是无私的——《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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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私者知(智),至知(智)者为天下稽。称以权衡,参以天当。天下有事,必有巧验。”谭:只有无私的人才是最睿智的,只有至智的人,才可以成为天下稽考道法的人。用道法来权衡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并进一步的探究预测天之道法的变化,那么天下万事万物事发生的变化事,必然都可以得到有效的验证。人群中领头的首脑者必须是无私的,只有无私才可掌天下事。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团体、一个企业都是如此。否则,必败!!!

11、人类认识与掌握生存环境是在不断的进步中——《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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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如直木,多如仓粟,斗石已具,尺寸已陈,则无所逃其神。度量已具,则治而制之矣。”谭:天下的事,就像林中一根一根向高生长的树木,多得如仓中的粟米,然而辨别其的用具,衡量其的尺寸已经具备,则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是没有能躲得过人们掌握的。所以说人们掌握天下万事万物变化的法度已经具备,则所有事物的治理都是可得到有效的节制的。天下万事万物的变化在人们的掌握之中。人类认识与掌握生存环境,是在不断的进步中。

12、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天之道也——《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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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而复属,亡而复存,孰知其神。死而复生,以祸为福,执知其极,反索之无刑(形),故知祸福之所从生,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轻重不称,是(胃)谓失道。”谭:天下万事万物,断绝了的还会重新有所归属,灭亡了的还会重新出现,谁能知道其中的神秘呢?面临着死亡而又恢复的生机,这样以祸事为福事,谁能知道其中的究竟呢?只要反求于道法,便可以懂得祸福之所以变化的原因,只不过是适应天下变化之道法,适应平衡了而事物的变化就会相对的稳定。事物变化的尺度轻重与天下变化之道法不相称,便是背离天下变化之道法——失道了。老子进一步说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孰知其极?”天之道也。

13、天地与天下万事万物各行其道——《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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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有恒常,万民有恒事,贵贱有恒位,畜臣有恒道,使民有恒度。天地之恒常,四时、晦明、生杀、(柔)刚。”谭:天地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常规,万民各自有着不变的生存之事,人间贵贱也都有固定的品味,使用下臣有确定的方法,统治百姓有既定的法度。天地之间永恒的常规表现在:四季更迭、昼夜交替,荣枯变换、柔刚转化。天地与天下万事万物各行其道。“道”本身也在变化,但是相对稳定,因此“恒常”。

14、所有的人事都是有“道”理的有法度约束的——《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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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民之恒事,男农,女工。贵贱之恒立(位),贤不宵(肖)不相放(妨)。畜臣之恒道,任能毋过其所长。”谭:男耕、女织是老百姓不变的生存之事。有才德和无才德的人是不相同的,这就是贵贱固定的品味。要按能力选任官吏,这便是使用下臣的确定方法。所有的人事与自然一样都是有“道”理的,有法度约束的。都是有规律可循的。

15、治理百姓法度的关键是“去私而立公”——《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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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民之恒度,去私而立公。变恒过度,以奇相御。正、奇有立(位),而名口弗去。”谭:治理百姓是有既定的法度。那就是去私欲而立公道。如果一旦出现了违反统治百姓既定法度的事情,就要相应地采取非常规的手段加以控制。而治理国家所使用的常规之道,和非常规的法度是各有其作用的,而个“道”“法”是各有其名,那是不能乱用的。治理百姓是有既定的法度,坚守这个“道”理关键是“去私而立公”,这是古今中外治国最根本的思想。

16、事物依道而行就会各有其名与形态——《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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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事无大小,物自为舍。逆顺死生,物自为名。名刑(形)已定,物自为正。”谭:事物无论巨细大小,都由事物各自为了生存来决定其取舍;逆顺死生等一切事情,都是由事情本身的道法来决定其特有的名;天下万物万事的特有的名与形态已定,那么,事、物就会按其生存之道法,各自依道而行。事物依道而行就会各有其名与形态。

17、圣人能为天下万物万事指明“正道”——《黄帝四经》谭《经法》·道法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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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唯执(道)者能上明於天之反,而中达君臣之半,当密察於万物之所终始,而弗为主。故能至素至精,(浩)弥无刑(形),然后可以为天下正。”谭:因此,只有圣人上能感悟天道变化的反复;中能理解君、臣相伴的各自之道;下能详察万物变化的始末之道。而却从不以天地万物的主宰自居,所以圣人能最质朴最精准的感悟天下万事万物的千变万化,然后方能为天下万物万事指明“正道”。人群中的“圣人”是在人类为了更好生存的斗争中涌现出来的。中华民族是崇尚圣人、贤人、英雄的民族。

18、分封制的历史意义是天下大一统的保证——《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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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失其次,则社稷大匡。夺而无予,国必遂亡。必尽天极,衰者复昌。”谭:治国如果失去其法度,天下就会不安定。攻夺他国而不进行分封,便不能真正灭亡其国并长久地占有。因为,不能达到天道所限定的法度,则被征伐本已衰落的国家就会重新振兴起来。分封制是有其历史意义的,是天下大一统的保证。

19、当灭其国必灭其国天道也——《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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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禁不当,反受其央(殃)。禁伐当罪当亡,必虚(墟)其国。兼之而勿擅,是胃(谓)天功。”谭:在讨伐乱逆禁止暴虐时如果法度不当,反而会招惹祸患。在禁暴讨伐应该治罪应该灭亡的国家时,必须毁灭这个国家。兼并其国家但不能独揽其功,因为这是冥冥天道所促成的功绩。当灭其国必灭其国天道也。有一些管子的思想,未见儒家思想痕迹。

20、事物变化是客观的人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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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无私,四时不息。天地立,圣人故载。过极失(当),天将降央(殃)。人强胜天,慎辟(避)勿当。天反胜人,因与俱行,先屈后信(伸),必尽天极,而毋擅天功。”谭:天地是公正无私,因此,四季、昼夜、生死等现象才能无限的循环,天地万物万事才能各有法度,圣人才能运用其法度。任何事物如果超过或运用失当其法度,都会受到天降祸患的惩罚。因此,当在敌国强盛的顺天得道时,要谨慎地避开它;当敌国由强转弱逆天而行时,就应该乘机去征讨它,这便是先屈后伸的道理。这只不过是尽天道而行,而不要贪天功为己有。天地万事万物的变化都是自然客观的,人只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又有些老子无为的思想,仍未见儒家思想。

21、治国用兵能尽天道运用得当为圣人——《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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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人之国,修其国郭,处其郎(廊)庙,听其钟鼓,利其资财,妻其子女。是胃(谓)□逆以芒(荒),国危破亡。故唯圣人能尽天极,能用天当。天地之道,不过三功。功成而不止,身危又(有)央(殃)。”谭:兼并他国后,便修其的城郭,占据其宫室庙宇,享用其钟鼓音乐,贪取其资财,霸占其子女,这些做法就是大逆天道的取败之道,必然导致国家危殆而最终灭亡。所以说,只有圣人在治国用兵时能尽天道运用得当。天地之道不过是“三功”而已。如果成就此三功再觊觎其他,那么就难免有危身殃国之患了。治国用兵能尽天道运用得当为圣人。看来刘邦进咸阳的“约法三章”是高明的。

22、圣人之道是天下大一统之道——《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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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圣人之伐(也),兼人之国,隋(堕)其城郭,棼(焚)其钟鼓。布其资财,散其子女,列(裂)其土地,以封贤者,是胃(谓)天功。功成不废,后不奉(逢)央(殃)。”谭:所以圣人的征伐之道是,兼并他国后,要拆毁其的城郭,焚毁其的钟鼓,均分其的资财,散居其子女后代,分割其土地封赏有贤能之人,因为这是天道之功。这样才能功成而不去,以后也不会面临祸患。圣人之道顺天而为毫无私心,是天下大一统之道。而贪天功为己有必遭祸患。

23、圣人征伐之道是毫无私心私情的替天行道——《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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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阳窃,毋阴窃,毋土敝,毋人执,毋党别。”谭:圣人的征伐之道,不应从顾忌敌方的生存去征伐,也不应为了杀戮敌方去征伐,不应是为了毁坏敌方的国土去征伐,不应是为了缉拿敌方百姓去征伐,不应是为了那一帮派的利益去征伐。总之圣人的征伐之道是毫无私心私情的替天行道。此处的圣人非儒家的圣人,还是管子的思想。

24、总之违背圣人的征伐之道必受其殃——《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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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窃者天夺(其光),(阴窃)者土地芒(荒),土敝者天加之以兵,人执者流之四方,党别(者)□内相功(攻)。”谭:征伐他国:如果顾忌敌方的生存去征伐,那么天道将夺取你的成功;如果为了杀戮敌方去征伐,那么必导致土地芒荒;如果为了毁坏敌方的国土去征伐,那么就犹如天助敌兵;如果为了缉拿敌方百姓去征伐,那么百姓必然要流徒四方;如果为了那一帮派的利益去征伐,那么必然会内结帮营私外通敌叛国。总之违背圣人的征伐之道必受其殃。

25、五逆是人欲超过天道极限必遭祸害——《黄帝四经》谭《经法》国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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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窃者疾,阴窃者几(饥),土敝者亡地,人执者失民,党别者乱,此胃(谓)五逆,五逆皆成,□□□□,□地之刚,变故乱常,擅制更爽,心欲是行,身危有(央)(殃),(是)胃(谓)过极失当。”谭:顾忌敌方的生存去征伐,那是患了假仁义之病;为了杀戮敌方去征伐,那必然导致饥荒;为了毁坏敌方的国土去征伐,那是必会造成死亡之城;为了缉拿敌方百姓去征伐,那必然会失去民心;为了那一帮派的利益去征伐,那必然会造成内外大乱。如此做法可被称为五逆,五逆之行,上违天道,下背地法,搅乱常规,一意孤行,不知改悔,最终必会加害自身殃及国家。此谓人欲超过天道极限而行为失当。总之,五逆是人欲超过天道极限而行为失当必遭祸害。

26、治国之要:要先得民心,后管民行,再用民力——《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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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从其俗,二年用其德,三年而民有得,四年而发号令,(五年而)□□□,(六年而)民畏敬,七年而可以正(征)。”谭:君主为政治国的方针应是,第一年要顺从民众的风俗,第二年要用民众中有德之人参与管理,第三年要使民有所得,第四年可向民众发号令了,第五年可用立法来治理民众,第六年民众就会有了敬畏之心,第七年便可指挥民众从戎出征了。治国之要:要先得民心,后管民行,再用民力。

27、可见管子的富民强国之“道”理——《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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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从其俗,则知民则。二年用(其德),民则力。三年无赋敛,则民有得。四年发号令,则民畏敬。五年以刑正,则民不幸()。六年□□□□□□□□。(七)年而可以正(征),则胜强适(敌)。”谭:第一年顺从民众的风俗,可知民众生活的规矩;第二年用民众中有德之人参与管理,民众就会心甘情愿的用力;第三年免赋税征敛,民众就会有所得;第四年发号施令,民众都会服从;第五年以刑法来治理,民众就不敢有侥幸心理;第六年民众就会有了敬畏之心,便会懂得刑法不敢触犯;第七年可率民众出征敌国,便能战胜强大的对手。可见管子的富民强国之“道”。

28、进一步的讲明治国之道之理——《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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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者顺民心(也)。德者爱勉之(也)。(有)得者,发禁拖(弛)关市之正(征) (也)。号令者,连为什伍巽(选练)贤不肖有别 (也)。心刑正者,罪杀不赦(也)。 (也)。可以正者,民死节 (也)。”谭:要顺从民众的风俗,是为了是顺应民心;要用有德的人为官,是为了勉励民众用力;要使民众有所得,而要废除山泽之禁及关口集市征税;要有效地发号令,就要以什伍连坐的方式将人们组织起来,以辨别贤与不贤的各等民众;要以刑法治理民众,要有罪必罚使民众不敢触犯刑罚;要可率民众出征并战胜强敌,这样民众就会视死如归。进一步的讲明治国之道之理。

29、这真是正国君之“道”理——《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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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号令发,必厩(究)而上九,壹道同心,(上)口口口口口下不,民无它(志),然后可以守单(战)矣。号令发必行,俗也。男女劝勉,爱也。动之静之,民无不听,时也。受赏无德,受罪无怨,当也。贵贱有别,贤不宵(肖)衰也。”谭:若号令传下,民众必应声集结而上合君意,齐心一致,上下同心同德,民无异心,这样就可以为国或守战或征战。如此,号令发出民众必定执行,因为服从命令已经成为风俗。男女民众争相劝勉,这是因为君主仁爱的缘故。或征伐或务农,民众无不听命,这就是君主顺天时得民心;使民众受赏不戴德,受罚不含怨,这是因为赏罚得当。因此,贵贱有别,贤与不贤能就会分出来了。这真是正国君之“道”理。

30、这是规劝国君之“道”理——《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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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备(服)不相纶,贵贱等也。国无盗贼,诈伪不生。民无邪心,衣食足而刑伐(罚)必也。以有余守,不可拔也。以不足攻,反自伐也。”谭:衣服穿戴都要有一定的规格不能僭越,这是标志着民众贵贱的身份等级。国家没有了盗贼,奸诈虚伪之心不生,民无邪念,这是由于百姓富足且刑罚律令得到了坚决的执行。以充足的国力据国防守,国家就不会被攻取,而以不足的国力去攻伐他国。结果反是自取灭亡。这是规劝国君之“道”理。

31、仁者得天下是恶者失天下的结果——《黄帝四经》谭《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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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有生死之时,国有生死之正(政)。因天之生也以养生,胃(谓)之文。因天之杀也以伐死,胃(谓)之武。(文)武并行,则天下从矣。”谭:天下万物存亡决定于天时,国家万事成败定于国政。因顺天道的治国强国,被称之为“文”;而顺天意去讨伐兼并逆天道之国,这就被称为“武”,文武并举,则天下无不顺从。此处又有孟子的“为汤武驱民者,桀与纣也“的仁者得天下,是恶者失天下的结果。

32、此段更显管子富国强军的思想——《黄帝四经》谭 《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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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本在地,地之本在宜,宜之生在时,时之用在民,民之用在力,力之用在节。知地宜,须时而树。节民力以使,则财生。赋敛有度则民富,民富则有佴(耻),有佴(耻)则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号令成俗而刑伐(罚)不犯则守固单(战)胜之道也。”谭:人生存之本在于土地,使用土地之本在于适宜,适宜万物生长在于时节,把握时节在于民众,使用民众在于用民力,是用民力在于要有节制。要知道土地适宜于种植什么,必须根据时节来种植五谷。适度地使用民力,就能有效地创造财富。赋敛适度则民众富足。民众富足则懂得廉耻。廉耻观念形成则法令就会成为风俗,就使得百姓不敢触犯刑罚,法令就会成为风俗,则百姓不敢触犯刑罚,这便是守国则固,伐国则胜的“道”理所在。此段更显管子富国强军的思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33、三者皆备天下万事都可以成功——《黄帝四经》谭 《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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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度者,正(政)之至也。而以法度治者,不可乱也。而生法度者,不可乱也,精公无私而赏罚信,所以治也。苛事,节赋敛,毋夺民时,治之安。无父之行,不得子之用;无母之德,不能尽民之力。父母之行备,则天地之德也。三者备则事得矣。”谭:法度,是至为公正的。而以法度来治理国家,是不能任意乱来的。而创制法度,更是不能任意乱来的。公正无私而赏罚分明便能取信于民。所以能实现天下大治。如此方能省去很多烦琐的政事,有节制地征收赋敛,不侵占民众的农时,治国才能安定。如君主没有像父一样的义行,就不能使子民为君所用;如君主没有像母亲一样仁德,就不能使子民为君效力。父母仁义之行则是天地之德。执行法度、取信于民、父母仁义此三者皆备天下万事都可以成功。

34、君如正天下归——《黄帝四经》谭 《经法》君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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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收天下豪票(骠)雄,则守御之备具矣。审于行文武之道,则天下宾矣。号令阖(合)于民心,则民听令。兼爱无私,则民亲上。”谭:君主如能广招天下骁健之贤士,则是守国御敌最好的常备武器;如能懂得实行文武共举之道,则天下都会归顺;如能发号施令合于民心,民众就会自觉地听从命令;如能兼爱天下而无私,则天下民众就会蜂拥而来。君如正天下归。

35、能治理好一国政事的能为其主——《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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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国者观主,观家观父。能为国则能为主,能为家则能为父。”谭:了解一个国家如何,关键在了解这个国的国君,了解一各家如何,关键在了解这个家的父。能治理好一国政事的能为其主,能主持一各家事务的能为其父。一个团队的成败就在于这个团队的领导。

36、这就是僭越,内必生大乱——《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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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观国,有六逆:其子父,其臣主,虽强大不王。”谭:凡是要了解一个国家,有六种悖逆的现象需要注意:第一是为太子具有了君父的权威。第二是作为大臣的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样的国家虽然强大也不能称王天下。这就是僭越,内必生大乱。

37、忠臣可救国于危难之时——《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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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谋臣在外立(位)者,其国不安,其主不(御)则社稷残。其主失立(位)则国无本,臣不失处则下有根,(国)忧而存。”谭:第三是谋臣有外志者,其国就不会安定;国君意识不到这一点,国家就会受到损害。第四是国君失位,则国家便失去了根本,而大臣此时如能克尽职守,国虽有忧患尚可保存。忠臣可救国于危难之时。

38、君昏臣奸后宫生乱必定亡国——《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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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则国芒(荒),臣失处则令不行,此之胃(谓)国。主两则其失明,男女挣(争)威,国有乱兵,此胃(谓)亡国。”谭:第五是国君失位政事荒废,此时大臣再不能克尽职守,则政令不能下达,这便可称作“危国”。第六是国君与后妃同时掌政,政令失明,加之王、妃争权,势必导致国家内乱,这便可称作“亡国”。君昏臣奸后宫生乱必定亡国。

39、国君失权就是亡国的征兆——《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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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嫡)子父,命曰上日费。群臣离志,大臣主,命曰雍(壅)塞;在强国削,在中国破,在小国亡。”谭:太子具有了国君的权威,这就称作逆上,会使群臣不能与国君一心一德;大臣具有了君主的权威,这就称作僭越,会使国君成为傀儡,上述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削弱,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中等国家破败,发生在小国会使小国灭亡。进一步地指出:国君失去权威就是亡国的征兆。

40、臣有二心会使国家面临危险——《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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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臣(在)外立(位)者,命曰逆成,国将不宁;在强国危,在中国削,在小国破。”谭:谋臣有二心,心在外为他国,这就是忤逆,国将不得安宁。此种情况发生在大国会使大国面临危险,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削弱,发生在小国会使其破败。进一步指出:臣有二心就会使国家面临危险。

41、股肱忠臣是社稷之幸——《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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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臣不失处,命曰外根,将与祸冷蔺(邻);在强国忧,在中国危,在小国削。”谭:国君失去王位,大臣还能尽职,这就称作国家主尚有依托,但已接近祸患了,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是令人担忧的,发生在中等国家是很危险的,发生在小国会使其削弱。股肱忠臣是社稷之幸。

42、君失位,臣失职国将亡也——《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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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失立(位),臣失处,命曰无本,上下无根,国将大损;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谭:国君失位,而大臣又失职,这就是国家失去了生存的根基,根基一失,国家也就将受到大的损害。此种情形,发生在大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君失位,臣失职国将亡也。

43、天欲其亡必先与其狂——《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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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暴臣乱,命曰大芒(荒),外戎内戎,天将降央(殃);国无小大,又(有)者灭亡。”谭:国君行为暴戾,臣下位次混乱,这就称为万事荒废不可救药,外患内乱必接踵而至,违背天理天必降灾,这种情况,无论发生在什么国家都会灭亡。这真是:天欲其亡必先与其狂。

44、不能齐家焉能治国?!——《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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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两,男女分威,命曰大麋(迷),国中有师;在强国破,在中国亡,在小国灭。”谭:国君与后妃分争权力,导致国家出现二主,这就使群臣大为迷惑无所适从,国家因此会有兵乱,这种情形,发生在强国会使其破败,发生在中等国家会使其衰亡,发生在小国会使其覆灭。这真是不能齐家焉能治国?!

45、这就是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之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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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观国,有大<六>顺:主不失其立(位),则国□□。(臣)失其处,则下无根,国忧而存。主蕙臣忠者,其国安。主主臣臣,上下不者,其国强。主执度,臣循理者,其国(霸)昌。主得□臣辐属者,王。”谭:考察一个国家,有六种顺当的现象,这就是:国君不失其位,国家便具备了存在的根基;而如果大臣不能尽职,这就使国君失去了依托,这样的话,国家还可以在忧患中继续生存。国君慈惠爱下,大臣忠心事上,则国家安定。国君大臣名副其实,不相僭越,君上臣下一心一德,则国家强盛。国君理政秉法执度,大臣行事遵循事理,则国家昌盛称霸天下。国君居得其位,大臣团结在国君周围,这样便可称王天下。这就是儒家思想的君君臣臣,“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之道。

46、公正明德顺天时地利又施恩德于天下而无私——《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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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顺六逆□存亡□□之分也。主上者执六分以生杀,以赏□,以必伐(罚)。天下太平,正以明德,参之与天地,而兼复(覆)载而无私也,故王天下。”谭:六顺与六逆是决定国家存亡兴衰之分,国君掌握判断这六顺、六逆的标准,并以此来施行生杀、赏罚及果决征战。这就是说天下太平,在于国君公正明德,顺天时地利,而又施恩德于天下而无私,因此就可以称王天下。

47、这又是管子的天时地利牧民治国强军之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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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下)者之道,有天焉,有人焉,又(有)地焉。参(三)者参用之,□□而有天下矣。为人主,南面而立。臣肃敬,不敢敝(蔽)其主。下比顺,不敢敝(蔽)其上。万民和辑,而乐为其主上用,地广人众兵强,天下无适(敌)。”谭:称王天下之道,必须上合天时、中合人事、下合地利,综合利用这三方面的条件,然后才能称王天下。为国君就要面南居其位。大臣恭敬,不敢蒙蔽国君。下属和顺,不敢欺蒙其上。百姓和睦,而甘愿为国君效力,地大民众兵强,可无敌于天下。这又是管子的天时地利牧民治国强军之道。

48、王道在于德,王术在于度——《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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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德厩(究)于轻细□刃于□□,王之本也。然而不知王述(术),不王天下。知王(术)者,驱骋驰猎而不禽芒。饮食喜乐而不面(湎)康,玩好好则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少而□功。□□□□□□□□□□则国富而□□□□□□□其□”谭:文德关键在于礼仪有序,武德关键在于征伐有道,这是王道的根本。然而不懂王术,还不足以称王天下。懂得王术的人,田猎有度,饮宴有节,珍宝声色不惑于心,具有发动天下人从事征伐的能力,就会以少而建奇功,令行禁止征伐必胜,则民富国强。而的圣人辅佐,天下人也都会亲近追随他。王道在于德,王术在于度。

49、欲望挥霍无度无德无术必亡国——《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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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王述(术)者,驱骋驰猎则禽芒(荒),饮食喜乐则面康,玩好好则惑心;俱与天下用兵,费多而无功,单(战)胜而令不□□□失□□□□□□□□空□与天□□则国贫而民芒(荒)。□圣之人弗留,天下弗与。如此而有(又)不能重士而师有道,则国人之国已(矣)。”谭:不懂得王术的,田猎无度,常常沉湎于饮宴,珍宝声色蛊惑其心,虽然也能发动天下多人从事征伐,但也会多而无功,不能令行禁止而丧失民心,财物耗尽而仓廪空虚,违逆天道,则国困民贫。有德能之人便会遗弃他,天下人也要背离他。如此而又不能重视有识之士,尊有道的人为师,那么国家将为他人所有了。欲望挥霍无度无德无术必亡国。

50、贱财贱身重视志士仁人称王之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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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天下者有玄德,有□□独知□□□□王天下而天下莫知其所以。王天下者,轻县国而重士,故国重而安身;贱财而贵有知(智),故功得而财生,贱身而贵有道,故身贵而令行。□□天下□天下则之。”谭:谭:称王天下的人要具备天德,有了天德,还要懂得王术,所以能称王天下,而天下的人却不知其中的缘故。称王天下的人,要看轻一城一地而重视志士仁人的归附,这样就使国家稳固而自身安逸;看轻财利而尊重知识,所以功成而财生;卑屈己身而尊重有道之人,所以能使自身显赫而令行天下。因此称王天下的人,天下人都会以其为表率。贱财贱身重视志士仁人称王之道。

51、效法天地覆载天下公正无私王也——《黄帝四经》谭 《经法》六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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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主积甲士而正(征)不备(服),诛禁当罪而不私其利。故令行天下而莫敢不听。此自以下,兵单(战)力挣(争),危亡无日,而莫知其所从来。夫言(霸)王,其□□□唯王者,能兼复(覆)载天下物曲成焉。”谭:称霸积蓄兵力以征讨不听命的诸候国,诛伐理当治罪的国家而不图私利,所以能令行天下而没有敢于违抗命令的。除此之外,像那些不讲王术,只是凭借武力,为了私利而穷兵黩武的人,身亡国危指日可待,而他们居然还意识不到是因为什么。至于说到称霸,因为他们能效法天地、覆载天下,公正无私,所以能使天下万物万事各得其宜。

52、不该做的做了就是逆天命而行——《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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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分君臣易立(位)胃(谓)之逆,贤不宵(肖)并胃(谓)立(位)之乱,动静不时胃(谓)之逆,生杀不当胃(谓)之暴。”谭:国君、大臣改变了相互正常的位次就称为逆,贤与不贤的人贵贱无别就称为乱,违反了服役、务农的时节就称之为逆,不该生杀的生杀了就称之为暴。不该做的做了就是逆天命而行。

53、失本、失职、失天、失人国将不国——《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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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则失本,乱则失职,逆则失天,暴则失人。”谭:违反了君臣的正常位次就会使国家失去了生存的根本,混乱了贤与不贤人的贵贱位序就会使之各自迷失本身的身份职守,动静违逆时令,就会失去上天的保佑,君主暴戾就会失去民心。失本、失职、失天、失人国将不国,总结的精辟。

54、真是天道不远人人自远——《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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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本则亡,失职则侵,失天则几(饥),失人则疾,周迁动作,天为之稽。天道不远,入与处,出与反。”谭:国家失去根本则是亡国之征兆;贤与不贤的人迷失了各自的职责则会发生越权之乱事;失去天时则会发生饥荒;失去民心就会遭到天下的憎恨。所作所为,都必须以天道作为法则。天道不远,人顺天而行则生,逆天而行则亡。真是天道不远人人自远。《中庸》“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

55、顺应天时地利人心是国君之天命——《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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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君当立(位)胃(谓)之静,贤不宵(肖)当立(位)胃(谓)之正,动静参与天地胃(谓)之文,诛□时当胃(谓)之武。静则安,正治。文则(明),武则强。安得本,治则得人,明则得天,强则威行。参于天地,阖(合)於民心。文武并立,命之曰上同。”谭:君臣各安其位就会安静,贤与不贤的人贵贱各安其位就是正当,耕战合天时地利可称作“文”,诛杀适当可称作“武”。君臣安静则天下安定,贤与不贤位次正当则天下大治,文德则政明,武德则国强。安定是立国的根本,大治则得天下人才,政明则得天助,国强则威慑天下。顺应天时地利,顺应人心,文德武德并举,是国君之天命呀!

56、如果内、外顺天国君命安天下——《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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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知四度,可以定天下,可安一国。顺治其内,逆用于外,成功而伤。逆治其内,顺用其外,功成而亡。内外皆逆,是胃(谓)重央(殃),身危为戮,国危破亡。外内皆顺,命曰天当。”谭:深刻体会上述四项准则,大可平定天下,小可安治一国。如果能顺天道治理内政,而在对外却逆天道而行,则治国虽会成功但会有损伤;如在内政是逆天道而行,而在对外却能顺天道而行,那么征伐虽有成功也会有亡国的可能。如果内、外都逆天道而行,那就是祸国殃民,国君将身陷危难并有被杀的危险,最终危及国家灭亡。如果内、外都顺天道而行,那就是国君命安天下。

57、执道循理必须从顺天道为人的根本做起——《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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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成而不废,后不奉(逢)央(殃)。□声华□□者用也。顺者,动也,正者,事之根也。执道循理,必从本始,顺为经纪,禁伐当罪,必中天理。不(倍)约则窘,达刑则伤。(倍)逆合当,为若又(有)事,虽□无成功,亦无天央(殃)。”谭:治国成功了而不要废除天道,如治国成功后不顺天道而行了,必遭灾祸殃及国家,这就是天道对不真诚者的惩罚。顺天道行者,按天时而动;正当为人者,办事之根本。执守天道,遵循事理,必须从顺天道为人的根本做起,以顺天道而行,为纲纪法度,禁令、征伐、当罪必有天道之理。不按天道的约束必陷于窘困,征伐则必受损伤。不逆行合天时,若要一旦内、外发生战、乱之事,虽然就是无取胜的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大的灾祸。

58、阴阳物极必反的辩证规律——《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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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毋御死以生,毋为虚声。声洫(溢)於实,是胃(谓)灭名。极阳以杀,极阴以生,是胃(谓)逆阴阳之命。”谭:不要用永生去阻止死亡,不要用死亡去阻止新生,不要虚张声势徒有虚名。名声超过实际其结果反而是无名。在阳气极盛时反而孕育着死亡,在阴气极盛时却会孕育着新生,这种现象,可谓逆阴阳之命。阴阳物极必反的辩证规律。我们的祖先真是伟大。

59、此处分析的真是经典之最——《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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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阳杀於外,极阴生於内,已逆阴阳,有(又)逆其立(位),大则国亡,小则身受其央(殃)。□□□□□□□□建生。当者有□,极而反,盛而衰,天地之道也,人之李(理)也。”谭:阳气极盛时反而孕育着死亡的征兆会表现与外;阴气极盛时却会孕育着新生的征兆会表现与内。如果一个国家出现了如此逆的阴阳的征兆,又不能及时摆正君臣的位次,那么大则国家败亡,小则殃及自身。因此当国家出现逆阴阳的征兆时,为了国家的生存和重建,在阳极阴生时,要果断地讨伐开始走向衰落之阳,当政的君臣要懂得:阴阳至极时就开始走向反面,国家极盛时就有可能开始走向衰落;这不仅是天地之道,人世间之道理。“极阳杀於外,极阴生於内,”此处分析的真是经典之最。颇有老子的思想。

60、是老子示弱谦卑上善若水之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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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顺同道而异理,审知逆顺,是胃(谓)道纪。以强下弱,以何国不克。以贵下贱,何人不得。以贤下不宵(肖)。□□不□。”谭:逆、顺两种状态是同一“道”,而道之理却是相反的。要真正懂的逆、顺,就可称谓懂的道之理。以强盛的向弱小的表示谦卑,又有什么国家不能战胜呢?以高贵的向卑贱的表示谦卑,又有什么人不能归附呢?贤人向不贤的人表示谦卑,又有什么国事不能治理呢?是老子示弱谦卑上善若水之道。

61、人间规矩与自然规律都是天道也——《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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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之内曰员(圆),柜(矩)之内曰(方),□之下曰正,水之上曰平,寸尺之度曰小大短长。权衡之称曰轻重不爽,斗石之量曰小多有数,八度者,用之稽也。日月星辰之期,四时之度,□□之立,内外之处,天之稽也。“谭:规用来画圆,矩用来画方,悬用以测端正,水用以测水平,用尺寸度量小大短长,用权衡称量轻重,用斗石量多少,用绳准来测度曲直。以上八种度量标准,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应用的准则。日月星辰运行都有一定的周期,四时更迭都有一定的次序,昼夜转换都有一定的位次,自身的变化与外在的表现,这都是天道变化的法则。人间规矩与自然规律都是天道也。

62、秉公执行其道方是天下之正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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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下)不敝(蔽)其刑(形),美亚(恶)不匿其请,地之稽也。君臣不失其立(位),士不失其处,任能毋过其所长,去私而立公,人之稽也。美亚(恶)有名,逆顺有刑(形),请(情)为有实,王公执□以为天下正。”谭:地上的高下各有其位,从不隐蔽不明。地上的美恶各不相同,从不至隐匿不清,这都是地道变化的法则。国君臣子都各居其位,士者各的利用,擢用贤能量才授官,去私而立公,这是人道的法则。是非美恶各有其名,逆顺各有其状态,都有实情为实,国君只有秉公执行其“道”的法则,方是天下之正道。

63、文武一张一弛天下大治——《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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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时,伐天毁,胃(谓)之武。武刃()而以文随其后,则有成功矣。用二文一武者王,其主道离人理,处狂惑之立(位)而不吾(悟),声必有廖(戮)。”谭:顺应天时诛伐逆天时要灭亡的国家,这叫“武”。在武功杀伐之后继之以文德安抚,这样就会大获成功。而使用二分文德一分武功就可以称王天下。像那种弃天道、背离人理、处于悖逆之位而尚不省悟的国君,必有杀身之祸。文武一张一弛天下大治。

64、一弱一强得道失道之命不同——《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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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弱者无罪而几,不及而翟,是胃(谓)柔弱。□正而□者□□而不既。名功相抱,是故长久。名功不相抱,名进实退,是胃(谓)失道,其卒必有身咎。”谭:柔弱者无罪过而无忧患,祸患未至却能随时警惕,这便是柔弱的道理。正相反而强硬者不知有罪,祸患已经临头却丝毫意识不到。如果名声与功绩相符,所以方能长存久安。如果名声与功绩不相符,名声超过实际,可称谓失道,最终必因罪身亡。一弱一强得道失道之命不同。

65、财、色惹怨之本生乱之根——《黄帝四经》谭 《经法》四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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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玉珠臧(藏)积,怨之本也。女乐玩好燔材,乱之基也。守怨之本,养乱之基,虽有圣人,不能为谋。”谭:厚积藏黄金珠玉,这就是惹怨的根本。好女乐珍玩祭祀用的玉帛,这久是生乱的祸根。守着惹怨的根本,养着生乱的祸根,即便有圣人,也不要与之相谋。正可谓财、色惹怨之本生乱之根,之警世醒言。

66、天道地道人道都是客观之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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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主者,天地之□也,号令之所出也,□□之命也。不尊天则失其神,不重地则失其根,不顺(四时之度)而民疾。不处外内之立(位),不应动静之化,则事窘於内,而举窘於外。(八)正皆失。”谭:君主者就是顺天地之道,因此发出的各项政令,决定了天下的命运。如果不遵循天道就会失去其神威,不尊重地道就会失去其根本,不顺从四时节气而民怨恨。不能适度的处理各级官员的内外位子,不能顺应治国该做与不该做的动静变化,则治国内政难以处理,对外难以应付。此八正治国之道都会失去作用。天道地道人道都是客观之道,只可顺不可违。

67、国君天人合一之道的理念——《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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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地)则得其根。顺四(时之度),□□□而民□□疾,□外□□□□□□□□□(事)得于内,而得举于外。八正不失,则与天地总矣。”谭:倘若君主遵循天道就会展现其神威,尊重地道就会得到其根本,顺从四时节气农耕兴旺而民无怨。能适度的处理好各级官员的内外位子,又能顺应治国该做与不该做的动静变化,则治国内政顺当,对外自如。八政作用没有失误,这才是为君主者国政与天地之道相合。国君天人合一之道的理念。

68、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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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执一明(三定)二,建八正,行七法,然后□□□□□□之中无不□□矣。岐()行喙息,扇蜚(飞)()动。无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不失其常者。天之一也。”谭:天依靠道的作用生成了日月星辰,形成了阴阳变化。在人世间建立八政,颁行七法,然后施行于天下。同样使天下万物的生存繁衍,无不是依道而行,也与人间一样都能各行其道。天下包括人在内的万物无不是在遵循天道,而不违背各自的常规,这些都是由恒一的天道所决定的。《道德经》“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运用。

69、这是用老子“道” 的思想来认识世界——《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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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执一以明三。日信出信入,南北有极,(度之稽也。月信生信)死进退有常,数之稽也。列星有数,而不失其行,信之稽也。天明三以定二,则壹晦壹明,□□□□□□□□(天)定二以建八正,则四时有度,动静有立(位),而外内有处。”谭:天靠着道生出日月星辰,其中太阳按照固定的时间东升西落,也就有了南北的方向,这是由太阳运行度数所决定的;月亮按照固定的时间由元月而逐渐的消失,形成了盈亏满损的常规,这是由月亮运行之数所决定的;众星运行也各有度数,而从不离失它们的运行轨道,这是由众星各自运行的度数所决定的。天依靠道的作用生成了日月星辰,形成了阴阳变化,这样便有了昼夜明暗转化的变化,也有了寒暑冷热更迭的变化。天道的阴阳变化,在人世间建立了八政。因此,四时节候有常规,人间动静有秩序,国政内外处理适度。这是用老子“道” 的思想来认识世界。

70、天道、天度、天期、天性、天命、天常、物命——《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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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建□□□□□明以正者,天之道也。适者,天度也。信者,天之期也。极而(反)者,天之生(性)也,必者,天之命也。□□□□□□□□□者,天之所以为物命也。此之胃(谓)七法。”谭:天决定了万物的生存繁衍,这就是天道;天下万物适应天道,这就是天的度数;天下万物按照天固定的度数运行,这就是天的要求;天下万物发展到一定的极限就必然向相反的方面转化,这就是天的特性;天下万物的生存都是必然的,这就是天命;天下万物各行其常规,这就是天常;这就是天道决定了天下包括人在内的万物各自命运的道理。此上述可谓“七法”。天道、天度、天期、天性、天命、天常、物命谓之“七法”也。

71、事物的名是因其特性而各有其道理的——《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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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各当其名,胃(谓)之物。物各□□□□胃(谓)之理。理之所在,胃(谓)之□。物有不合于道者,胃(谓)之失理。失理之所在,胃(谓)之逆。逆顺各自命也,则存亡兴坏可知。”谭:七法各有其适当的名称,可称作相互有区别的事物。事物因各有其特性而各有其道,这便称做各自的道理。事物有不合于其道的,这便称作失理,失理的事物就是逆。逆和顺这两种不同状态的存在,在于各自的特性不合天道,而决定了各走的命运,懂得了这一点,存亡兴坏的道理也就懂了。万事万物的名是因其特性,而各有其道理的。这也真是“名可名,非恒名”呀!

72、人只有心静神安方可知“道”懂“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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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慧,慧则正,(正)则静,静则平,平则宁,宁则素,素则精,精则神。神之□,(见)知不惑。”谭:只有懂的天下万物万事的道理,则会产生智慧;智慧则心正;心正则人安静;人安静则气平和;气平和则生活安宁;生活安宁则素朴无欲;素朴无欲则精神充沛,精神充沛则神通广大。神通广大的无所不知,认识便不会再迷惑了。此处,近似于《大学》“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人只有心静神安方可知“道”懂“理”。

73、成事之道关键在于名副其实而不被迷惑——《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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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者,知此道也。是以守天地之极,与天俱见,尽□□四极之中,执六枋(柄)以令天下,审三名以为万事□,察逆顺以观于(霸)主危亡之理,知虚实动静之所为,达於名实□应,尽知请(情)伪而不惑,然后帝王之道成。”谭:作为帝王要深知此“道”。就是要固守根本的天地之“道”丝毫不差,与天地之道同运行,要在天下四极之中,把握六种治国的道术来统治天下,审视三种名实关系来处理万事,考察逆、顺天道的事实来明确霸主危亡的道理,了解虚实动静有所不同的状态,达到名实相应,尽知事物真假而不被迷惑,然后方可成就霸王之道。任何成事之道关键在于名副其实而不被迷惑。

74、道术道之术就是遵循“道”的办法——《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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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枋(柄):一曰观,二曰论,三曰僮(动),四曰转,五曰变,六曰化。观则知生死之国,论则知存亡兴坏之所在,动则能破强兴弱,转则不失讳(讳)非之□,变则伐死养生,化则能明德徐(除)害。六枋(柄)备则王矣。”谭:治理国家的六种道术,一是仔细观察,二是综合论证,三是适时而做,四是顺天转换,五是主动应变,六是善于化解。仔细观察可知国家的死生征兆;综合论证可知国家存亡兴衰的问题所在;适时而做能胜强敌兴弱国;顺天转换则不会失去有所顾忌是非的机会;主动应变则能在征伐中以最少的牺牲保护更多人的生命;善于化解能明德除害。六种道术具备,就可以称王天下了。道术道之术就是遵循“道”的办法。

75、也就是儒家的“必也正名乎”的意思——《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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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亦曰正名,一曰立而偃,二曰倚名法而乱,三曰强主灭而无名。三名察则事有应矣。”谭:三名就是正名,一是任何事物的名子一旦确立必名实相符,因此政令会得到普遍的执行;二是任何事物的名子一旦名实不符,则法度荒废而造成混乱;三是国虽强但灭亡,就是因名实不符由无实到了无名的程度。懂得了以上三种名实的关系,则任何事都应做到名实相符。也就是儒家的“必也正名乎”的意思。

76、真可谓是:顺天讨逆,天赐福也——《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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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静不时,种树失地不宜,□□地之道逆矣。臣不亲共主,下不亲其上,百族不亲其事,则内理逆矣。逆之所在。胃(谓)之死国,伐之。反此之胃(谓)顺之所在,胃(谓)之生国,生国养之。”谭:动则征伐,静则农耕不顺天时,犹如种树逆地之道,而在不宜种树的地方,这便是违背地之道的大逆。大臣不忠于共同的国君,下属不听令于上极,各行各业的不专心于各自的事情,这便是违逆了人类社会之道理。违逆所在的国家,则可称之为亡国之征兆,这样的国家可以去征伐。与上述做法相反的国家便称作“顺”,“顺” 所在的国家,则可称之为充满生机的国家,这样的国家就要去扶植联合。真可谓是:顺天讨逆,天赐福也。

77、国力之名与实虚是国之机密——《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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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顺有理,则请(情)伪密矣。实者视(示)(人)虚,不足者视(示)人有余。以其有事起之则天下听。以其无事安之则天下静。”谭:懂的了国家逆顺的道理,则要把国家的实情伪装的秘密些。名实者,则视人以虚;名虚者,反到视人以力量有余的样子。一旦国家发生了不测之事时,天下人只能是在探听是怎么回事,而不明其真情。当以为无事安定了则天下就会安静下来了。国力之名与实虚是国之机密。此处是“名实”道理的运用。

78、天下万物之名都是各自的天命——《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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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实必相应则定,名实必相应则静。勿(物)自正也,名自命也,事自定也。三名察则尽知请(情)伪而(不)惑矣。有国将昌,当罪先亡。”名实必相符则安定,名实必相符则安静。天下万物各自遵循天道而自正其名的,天下万物的各自之名也就是各自的命运,凡事都是各自遵循天道而定的。弄懂了“三名”就可以完全掌握天下万物名子实情的真伪了。如此,有国家就会昌盛,当有罪就会灭亡。天下万物之名都是各自的天命。真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呀!

79、无法无天、有法不依国必亡——《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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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凡犯禁绝理,天诛必至。一国而服(备)六危者灭。一国而服(备)三不辜者死。废令者亡。”谭:凡是违犯了禁忌就是逆天道之理。必然要受到天的惩罚。一个国家具备了六种悖逆的现象,这个国家必被灭亡;一个国家出现了肆意杀戮三种无罪的人,必将自己置于死地。这都是因为废弛法令的国家必然灭亡无疑。无法无天、有法不依国必亡。

80、国君骄溢、臣下骄奢国之将亡——《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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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之君而服(备)三壅者,亡地更君。一国而服(备)三凶者,祸反(自及)也。上洫(溢)者死,下洫(溢)者刑。”谭:一个国君的政令出现了三个方面者壅塞不通的状态,就会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一个国君具有三种凶恶行为的话,就会为自己招来灾祸。这是因为,国君骄溢,必被戮而死;臣下骄奢,必处以刑罚。国君骄溢、臣下骄奢国之将亡。

81、此五种皆是为利而自取其祸——《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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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溥(簿)而功厚者隋(隳),名禁而不王者死。抹(昧)利,襦传,达刑,为乱首,为怨媒,此五者,祸皆反自及也。”谭:只重武功而轻视文德的国家会受到极大的损害,名义上的禁忌而得不到执行会导致国家灭亡。因为,觊觎贪恋别国的土地资财,轻易地改变主意背弃盟约,不恭行天意对于有罪之国予以惩罚征讨,扮演祸乱的肇始者,充当引起怨恨的媒介,此五种情况,都是自取祸患。此五种皆是为利而自取其祸。

82、逆天而行有成功的可能但终会遭天惩——《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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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国而侍(恃)其他险者削,用国而侍(恃)其强者弱,兴兵失理,所伐不当,天降二央(殃),逆节不成,是胃(谓)得天。逆节果成,天将不盈其命而重其刑。”谭:防守如果仅仅凭藉地势险要,城郭牢固势必有被侵削之危;进攻倘若完全依仗军事上的强大,必定会由强变弱。出兵失去道理,征伐不合天道,天就会降二祸。一是逆天行事而未成功,这就是得到了天道的惩罚;二是逆天行事反而获得成功,天道将不会满足其命运,而会重施刑罚。逆天而行有成功的可能,但终会遭天惩。

83、天意难违,天道难行全在把握适中——《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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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极不静,动举不正。赢极而不静,动举而不正,(是)胃(谓)后命。大杀服民,戮降人,刑无罪,过(祸)皆反自及也。所伐当罪,其祸五之。所伐不当,其祸什之。”谭:当事物变化到极点时,人们往往安静不下来,所发生的事情,往往是难以端正适度的。事物变化到极点时,而人们安静不下来,所发生的事情,而是难以端正适度,这可称谓违背天命。表现为:杀戮已经服从的百姓,杀戮已归降的战俘,施刑罚与无罪之人,如此必将会自取其祸。所以,讨伐之敌就是该当此罪,自己也就会得到其祸有五;讨伐之敌如果不该当罪,那么自己就会得到其祸有十了。天意难违,天道难行,全在把握适中呀!

84、各自为政以营私是国政通病——《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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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受兵而不知固守,不邪恒以地界为私者□救人而弗能存,反为祸门,是胃(谓)危根。”谭:国家受到侵犯,国君不知坚固防守,属下没有全局与长期的打算,也只是随意划分管界但求自保。援救他国却不能使之免于危难,反而给自己招来祸患。上述三种情况是使国家招致危险的根源。各自为政以营私,是国政通病。

85、名实不符往往会违背天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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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华实寡,危国亡土。夏起大土功,命曰绝理。犯禁绝理,天诛必至。”谭:不具实力反而虚张声势地去进攻别国,结果是国家危险,土地丧失。农忙季节却大兴土木,这是违背天理农时的。这是犯了紧急违背了天理,必然会受到上天的惩罚。名实不符往往会违背天理。

86、所以孔子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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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危:一曰适(嫡)之父。二曰大臣主。三曰谋臣□其志。四曰听诸侯之所废置。五曰左右比周以雍(壅)塞。六曰父兄党以。危不胜,祸及於身。”谭:所谓“六危”:一是太子行使君父的权力;二是大臣行使君主的权力;三是谋臣怀有外心;四是国君对和官吏的任免听任诸候的意愿;五是群臣勾结蒙蔽国君;六是国君的伯叔兄弟各自结党扩展势力以违抗君命。存在此六种危险因素不能克服,国君必然会自取其祸的。所以孔子云: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呀!

87、肆意杀罚无辜失民心逆天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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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辜:一曰妄杀贤,二曰杀服民,三曰刑无罪。此三不辜。”谭:所谓“三不辜”:一是肆意杀害贤良,二是杀戮已经归降的人,三是对无罪之人滥施刑罚,这就是“三不辜”。肆意杀罚无辜失民心逆天理。

88、国君成为了傀儡国必乱——《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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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雍(壅):内立(位)胜胃(谓)之塞,外立(位)胜胃(谓)之,内外皆胜则君孤直(特)。以此有国,守不固,单(战)不克。此胃(谓)一雍(壅)。”谭:所谓的三雍:以后妃为代表的外戚势力过大,这就叫闭塞不通。朝官的权威过大就称为逆上;外戚和朝官权威都过于强大,国君就会势单力薄。在这种情况下统治国家,防守不会牢固,攻战不会取胜,这就是“一壅”。国君成为了傀儡国必乱。

89、平衡朝廷重臣与地方诸侯的关系——《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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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今外胃(谓)之惑,从外今中胃(谓)之□,外内遂诤(争),则危都国。此胃(谓)二雍(壅)。”谭:外戚权臣假藉国君之命,会令各地诸侯迷惑;以各地诸侯势力来挟制国君,那就是乱臣贼子。各地诸侯与朝廷分争权力,则国家就会受到损害。这就是“二壅”。平衡朝廷重臣与地方诸侯的关系一直在挑战着国君的权力。

90、国君避免当傀儡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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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擅主,命曰蔽光。从中外周,此胃(谓)重雍(壅)。外内为一。国乃更。此胃(谓)三雍(壅)。”谭:后妃一人控制君主,就比喻为遮蔽日光。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以及朝官势力两方面对君主实行封锁,这就形成了严惩的壅蔽态势。一旦权臣势力与后妃为首的外戚势力勾结在一起,那么国家也就要更换君主了,这就是“三壅”。对此,国君避免当傀儡就要从点滴小事做起,尤其是对待后宫。

91、“三凶”集中到一点就是私欲膨胀——《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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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凶:一曰好凶器。二曰行逆德。三曰纵心欲。此胃(谓)(三凶)。”谭:所谓“三凶”,一是恃勇好战,专嗜杀伐。二是倒行逆施,妄杀贤良。三是无视法纪随心所欲,这便是“三凶”。“三凶”集中到一点就是私欲膨胀。

92、贪天下财必受天下的患——《黄帝四经》谭 《经法》亡论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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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昧)天(下之)利,受天下之患。抹(昧)一国之利者,受一国之祸。约而倍之,胃(谓)之襦传。伐当罪,则利而反,胃(谓)之达利。上杀父兄,下走子弟,胃(谓)之乱首。外约不信,胃(谓)之怨媒。有国将亡,当□□昌。”谭:贪图整个天下的财利,就要承受天下的灾患;贪图一国的财利,就要承受一国的祸患。签订了盟约中途背叛,这就叫作反复无常;讨伐有罪之国,见利便中途而返,这就叫作见利违命;上杀戮父兄,下赶走儿女弟妹,这就叫做祸乱的罪魁;对外约定却不守信义,这就叫引起怨恨的媒介。因此,有国必将亡国;因此,本已衰败的敌国也会借此重新昌盛。这真是:贪天下财必受天下的患。

93、天地之道是客观存在的——《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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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于文而卒于武,天地之道也。四时有度,天地之李(理)也。日月星晨(辰)有数,天地之纪也。三时成功,一时刑杀,天地之道也。”谭:始于生养而终于肃杀,这就是天地之道。四时的更迭运行自有一定的度,这是天地之道理。日月星辰自有定位和运行有数,这是天地之道纪。春夏秋三季生长收获而冬季枯萎凋谢,是谓天地之道也。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天地之道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唯物论思想。

94、逆还是顺天地之道是各有底线的——《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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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时时而定,不爽不代(忒),常有法式,□□□□。一立一废,一生一杀,四时代正,冬(终)而复始。(人)事之理也,逆顺是守。”谭:四时是按时交替而确定的,无差无错,是常有的法则,天地之道。有繁荣就有枯萎,有生长就有肃杀,四季更迭,终而复始。人类社会运行的事理,是逆天地之道,还是顺天地之道是各有底线的。

95、人类顺应天地之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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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洫(溢)於天,故有死刑。功不及天,退而无名。功合于天,名乃大成,人事之理也。”谭:如果人类社会行事超过了天地之道的度数,便是败亡的缘故;人类社会行事达不到天地之道规定的度数,便是无功而返的缘故;只有人类社会行事恰与天地之道的度数相符合,便是功成名就的缘故。这便是人类社会行事的道理。人类顺应天地之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

96、背离了天地之道国家便会失去根本——《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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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则生,理则成,逆则死,失□□名。(倍)天之道,国乃无主。无主之国,逆顺相功(攻)。伐本隋(隳)功,乱生国亡。”谭:顺应天地之道便得以生存,合天道地之道理方能取得成功;逆天地之道便会灭亡,失天地之道则会一事无成。如果背离了天地之道,国家便失去了根本。失去了根本的国家,就会出现逆顺法则混乱的状态。国家的根本遭破损、法则混乱,那么就会天下大乱而导致国家灭亡。背离了天地之道国家便会失去根本。

97、逆天地之道比遭天惩——《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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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若得天,亡地更君。不循天常,不节民力,周迁而无功。养死伐生,命曰逆成。不有人戮,必有天刑。逆节始生,慎毋□正,皮(彼)且自氏其刑。”谭:为此就要得到天地之道的惩罚,而丧失国土,更换君主。不遵循天地之道的常规,不节约民力,其结果便是一事无成。养护垂死的,杀伐新生的,其命运是逆天而行,不遭到人的杀戮,必遭到天的刑罚。因此,凡是逆天地之道的节数行事,开始会有些生气,要谨慎的纠正它,其必将是自遭天的刑罚。逆天地之道比遭天惩。

98、观察问题必审其:起因、属实、顺逆、原则再定兴衰—《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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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必审观事之所始起,审其刑名。刑名已定,逆顺有立(位),死生有分,存亡兴坏有处。”谭:因此,掌握“道”的圣人,观察天下。必须要首先详细考察事物起因,审查其形和名。形与名属实,逆或顺天地之道区别,垂死与新生分界,存亡兴衰有定位。观察问题必须审查其:起因、属实、顺逆、原则再定兴衰。真有道理!

99、遵天地之道行事为“有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论约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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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参之于天地之恒道,乃定祸福死生存亡兴坏之所在。是故万举不失理,论天下而无遗策。故能立天子,置三公,而天下化之,之胃(谓)有道。”谭:然后再遵天地不变之道,就可以确定祸福死生存亡兴衰的原因所在了。这样的话,一切举措都会合道理,谋虑天下万事都不会失算。因此,能设立天子,置建三公,而天下百姓都会受到教化,这就可称为“有道”。遵天地之道行事为“有道”,而且是各有其道。

100、神明制约着事物在度之内与度之外的变化——《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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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神明之原也。神明者,处于度之内而见於度之外者也。处於度之(内)者,不言而信。见于度之外者,言而不可易也。”谭:道,是天地间所有神灵、神奇作用的本原。所有神灵、神奇的作用存在于一切事物适度的变化之内,又表现在一切事物超出度数制约变化之外。当事物处于适度的变化之内时,不需用言语去说明而其事物会自性其道;当事物超出度数制约变化之外时,无论怎样用语言去说明,其事物在神灵的作用下,所发生的神奇变化是不可改变的。神明制约着事物在度之内与度之外的变化,此处已经体现出了“中庸”的思想。“神明”可谓“中”,“度”可谓“和”。

101、事物变化中相对“动”与“静”的辩证法——《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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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度之内者,静而不可移也。见于度之外者,动而□不可化也。动而静而不移,动而不化,故曰神。神明者,见知之稽也。”谭:事物的变化处于适度之内时,其变化是相对静止,而其不可超出适度的范围;当事物的变化超出适度之外时,其变化是相对变动的,而其超出适度之外的变化是不可改变的。这种事物的变化过程,相对的静止而其不可超出适度的范围:相对的变动而其超出适度之外的变化是不可改变的。就可称为“神明”。人们通过认识“道”的这种“神明”的作用,来指导人们的言行。此处,也就是在神灵作用下事物发生的神奇的变化。这就是一切事物变化中相对“动”与“静”的辩证法。我们的古圣贤讲的真是透彻。今人愧之呀!

102、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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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始□,建于地而洫(溢)于天。莫见其刑(形),大盈冬(终)天地之间而莫知其名。”谭:天下万物始于“道”,其深于地下而超于天上,无人知“道”是什么样子,其大的充满极尽于天地之间,而没有人知道其如何称呼。真是:“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

103、人们对“道”的认识的过程——《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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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能见知,故有逆成。物乃下生;故有逆刑,祸及其身。养其所以死,伐其所以生。”谭:因为,人们不能完全认识“道”,所以,逆行其“道”的事情常有发生;因为,事物之始就逆行其“道”,所以,就有了悖逆的行为,最终自取其祸。就会产生维护了因悖逆而垂死的事物,损害顺“道”的新生事物。人们对“道”的认识是有一个过程的。

104、不顺“道”而行的历史教训——《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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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其本而离其亲,伐其兴而□□□,后必乱而卒於无名。”谭:损害了立国之根本,而使亲族离散。损害了顺道兴国之臣,而使国政逆行。其后果必是国中大乱,而国君死于一事无成。不顺天地之道而行的历史教训。

105、“满则溢、满招损”的运用——《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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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燔如卒,事之反也。如由如骄,生之反也。凡万物群财,佻长非恒者,其死必应之。”谭:火烧的过旺了就会毁了一切,同样的道理事情一旦发展到极盛就会走向反面;人要是过于任性就会骄横狂妄,人的生存就会走向反面;天下万物群生,随意过分的生长而超出其“道”不变的限制,那么其死亡就会成为必然。这是“满则溢、满招损”中华传统哲学思想的运用。

106、外显强、内则弱事必败——《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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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皆动于度之外而欲成功者也。功必不成,祸必反□□□以刚为柔者栝(活),以柔为刚者伐。”谭:上述三事都是其自身所为超出了“道”制约的度数,如欲所为成功是绝对办不到的;非但如此,反而会自取其祸。以刚强有力却表现为虚弱无能可以生存,虚弱无能却要显示为刚强有力必定败亡。正如《论语》:“色厉而内荏,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外显强硬内则虚弱的小人事必败。

107、行示弱、言守信大吉大利——《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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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柔者吉,重刚者灭。若(诺)者,言之符也,已者言之绝也。已若(诺)不信,则知(智)大惑矣。已若(诺)必信,则处于度之内也。”谭:尊崇柔弱示弱者的所为将会吉利,追求强刚示强者的所谓将会毁灭。诺,言出表示的是应允;已,言出表示的是拒绝。已经承诺了却失信,这是智者最大的迷惑。已经承诺了就必定守信,就会处于“道”制约度数的范围之内。行示弱、言守信大吉大利。

108、处理事情要研究事出有名的“道”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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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事,必审其名。名□□循名厩(究)理之所之,是必为福,非必为(灾),是非有分,以法断之。虚静谨听,以法为符。”谭:处理天下万事,首先必须审查它们的事出有名的名称。顺着事出有名的名称追究其“道”理之所在,如此正确的审查必能得到因事情的解决而给人带来福分,如果,非如此来解决所发生的事情,必因事情的处理而给人带来灾祸。事情是非的区别,是要以“道”的法度来决断的;对此要谦虚、安静、谨慎的了解事出有名的名称及追究其“道”理的之所在,以符合“道” 的法度为依据。处理事情要研究事出有名的“道”理。

109、“究理”就是追究事物之名的“道”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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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察名理冬(终)始,是胃(谓)厩(究)理。唯公无私。见知不惑,乃知奋起。”谭:在处理事物时,要把审察事出有名的名的“道”理贯穿于全过程,这就是称之为“究理”。只有依“道”的法度办事而不偏执一己之私,方能认识天地之道而不迷惑,方能知发奋自强。“究理”就是追究事物之名的“道”理,也就是《大学》中的“致知在格物”。

110、处理事务都是要循其名究其理——《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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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执道者之观于天下也,见正道循理,能与(举)曲直,能与(举)冬(终)始。故能循名厩(究)理。”谭:因此,能够掌握道的圣人在观察天下时,要遵循天地之道的法理,这样就能够对事物做出是非曲直的判断、就能够全面的贯穿事物的始终。做到这一点,就就能遵循事物事出有名的名,而追究其道的法理。任何时代处理事务都是要循其名究其理。

111、天下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名实相符的——《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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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名出声,声实调合,祸(灾)废立。如景(影)之隋(随)刑(形),如向(响)之隋(随)声,如衡之不臧(藏)重与轻。”谭:任何事物都有其形名,而每一事物的具体名称与其具体实际是相符合的,那么福祸兴衰的“道”理也就在其中了。如某个事物的影必与其形相随,如某个事物的响声必与其发声相随,如衡器必能确定物体的重与轻。天下任何一种事物都是名实相符的。应为任何事物其名都是有“道”理的,都是其实际的反映。

112、只有掌握了“道”方能达到虚静公正的境地——《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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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唯执道能虚静公正,乃见□□,乃得名理之诚。”谭:因此掌握道的圣人能够虚心平静的公正所有事物,因此能够认识天下万物万事之“道”的法度,能够把握识天下万物万事其名的实质。只有掌握了“道”方能达到虚静公正的境地。

113、逆天之道骄横恣肆怙恶不悛必自取灭亡——《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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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积于内而称失於外者伐亡。刑成於于而举失于外者灭,逆则上洫(溢),而不知止者亡。”谭:国内积累着动乱,而对外举措又失利,这是亡国之道;国内已现亡国之形象,而又举国对外兴兵失败,这是灭国之道;违逆天地之道则是国君骄横恣肆,而怙恶不悛必自取灭亡。

114、逆道反认守道一意孤行必亡——《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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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举袭虚,其事若不成,是胃(谓)得天,其事若果成,身心无名。重逆□□,守道是行,国危有央(殃)。两逆相功(攻),交相为央(殃),国皆危亡。”谭:举国之兵而攻袭一弱小国家,如其事未成,那就是天的报应;如其事若成,那也是以强欺弱绝无功名可言。大逆天地之道,反而自认为是遵循“道”而一意孤行,必是国家危亡、自取祸殃。这就是逆上加逆,酿成大患,国无大小必然灭亡。逆道反认守道一意孤行必亡。真可谓如此执迷不悟天下屡见不鲜。

115、假借黄帝之名以弘扬此道——《黄帝四经》谭 《经法》名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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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四经》谭 的《经法》篇共九章,到此结束。总的感觉到这就是老子,或者是某人运用《道德经》的哲学思想,针对战国时期的社会现状提出的论述。又是后人假借黄帝之名,黄帝的时代决不能由此论述。正如所谓的《黄帝四经》是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初付于帛书老子乙本前,当时称《老子乙本卷前古佚书》。不知何因后经专家鉴定,认为此书是失传已久的《黄帝四经》。对此,只有一个答案:那就是战国时期的某人,或者就是老子假借黄帝之名以弘扬此道。正可谓是黄老之学产生于中国战国时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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