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日益增长,汽车保险的地位也是与日俱增,甚至,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了很多财险公司的“支柱”,各大财险公司也在尽可能的推出更多车险险种以及更细的条款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同时,因为“理赔速度”已经成为了消费者考核保险公司的重要标准,因此,客户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很多快速理赔也就成为了骗保成功的漏洞所在。
这不,近日益阳一位男子就干了一票大的,身为宝马车主的他,企图通过“自导自演”的沉塘事故来骗取保险金,目的竟然为了更换奔驰新车。
没成想,自己的这番看似天衣无缝的神操作,最终还是引起了保险公司的怀疑,怀疑的理由有以下几点,一是这位张姓车主今年的投保额度更高了;二是当理赔员去现场时发现,这辆宝马车的主副驾车窗处于打开的状态,而当时车里仅有车主一人而已,且沉塘当天正下着雨,不符合常理。
发现这些异常情况之后,保险公司随即向警方报案,接警后,警方也随即成立了专案组进行调查。
通过初步了解,民警发现,这位宝马车主之前从未到过池塘所在地,但是在案发的前几天,张姓男子曾经驾着车辆来踩过点,最终确定了作案地点。
掌握了这些证据之后,民警将张某传唤至公安机关展开询问,在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承认此次是自己一手策划的骗保行为,作案动机是因为自己想要更换一部新款的奔驰车,但自己2013年的宝马车在二手车市场的估价不足以购买新款奔驰车,所以才动起了歪脑筋。
因为如果能够让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其理赔金额远高于二手车市场估价,自己也能够顺利购入新车。
据张某交代,为了确保这次的骗保行为万无一失,自己不仅事先进行了踩点,同时还在网上购买了救生衣,防止自己意外溺水,并且还求助于朋友,将自己的作案地点发给他,请他来“救”自己。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张某,目前已经被警方依法刑拘,此案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汽车骗保现象可谓是屡禁不止,比较常见的手法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利用报废车辆、套牌车辆制造事故、“碰瓷”骗保以及一些伪造交通事故现场的老手,制造的事故现场,无论是碰撞角度还是碰撞时机,都掌握的恰到好处,一时间难以辨别。
另一方面,为了加强行业竞争力,快速理赔已经成为了保险公司的“软肋”,且一般保险公司业务量庞大,人手较为紧缺,更兼保险公司并没有侦查权,因此,就必须要获得比如检察院、法院、公安机关、医院等其他社会部门的支持和协作,种种这些因素相加,就让骗保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不过,一旦骗保行为被识破,骗保者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个人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款,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而汽车骗保金额达到4000元,就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如果涉及诈骗的数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或者情节严重者,将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再次奉劝广大车主,莫生贪念,要主动远离骗保行为,不要受到利益的蒙骗,同时,为防止自己深陷骗保犯罪的漩涡,广大车主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针对保养、维修等极易被联合骗保的重灾区,一定要按流程处理保养、维修事宜,出现事故后,要尽量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并亲自办理索赔事宜。
车辆维修期间,也要随时关注修理情况,主动规避风险,对不合理的维修项目要勇敢提出质疑,防止自己在无意间成为不法分子的利用工具。